至长沙市人民政府张剑飞市长:
我们于2011年10月17日代表长沙市迎宾路246号鹏程世家207户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向市长信箱投诉“长沙市工商局忽悠百姓”,时间已过去快三个月了,但至今石沉大海,没有回复,这么没有作为,确实让我们感到失望。
是我们反映的情况不真实,唯恐天下不乱?是我们业委会没有行政级别,不能向政府部门投诉?是另有隐情,只能采取无视以对?还是大蓉和迎宾店财大气粗,有钱能买鬼推磨?我们不得而知。
无论怎么样,给个回复才是合情合理的,胡总书记提出“三问”三年多时间了,应落实在行动上吧,请市长在百忙中关注。
谢谢市长
长沙市芙蓉区鹏程世家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张顺清 13467592588
中豪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 84452287
张丹丹 15200946772
对于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党组书记、局长陈跃文同志高度重视,批示芙蓉分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长沙市芙蓉区大蓉和迎宾酒店于2004年4月29日由我局开福分局核准登记,原名为“长沙市开福区大蓉和迎宾酒店”,组成形式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地址为长沙市开福区迎宾路169号;2009年元月21日迁入我局芙蓉分局,2009年3月2日名称变更为“长沙市芙蓉区大蓉和迎宾酒店”,地址变更为“长沙市芙蓉区迎宾路240号”,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按规定属于形式审查。因此,长沙市芙蓉区大蓉和迎宾酒店2009年3月进行名称和地址变更时,芙蓉分局的工作人员不知其所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已失效;芙蓉分局接到此投诉信件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已责令其改正。
二、关于长沙市芙蓉区大蓉和迎宾酒店是否必须通过环评后,才能登记注册或年检的相关问题;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个体餐饮经营户变更登记“环评”不属于许可条件,因此,变更和年检不需要提交环评报告。
三、2011年11月23日,芙蓉分局监管科会同燕山所到鹏程世家业主委员会面见业主代表吴先生,就业主投诉的问题一一答复解释。业主非常满意,并对工商部门的工作态度和责任感给予了褒奖。
特此回复!
长沙市工商局
2012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