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
我是一个从农村到城市来打拼的84年的农村青年,现在已到而立之年,上有老人要养,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我响应国家号召,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拿出多年积蓄开了一个鲜花店,店面不大12个平方,房租每月是5000一个月,现在遇到一个困惑我的问题就是,我的店铺离地面有2.3米台阶上上到我的店面,而且我的门还不是朝大路开的,是开的一个侧面门,我在我的侧面台阶第5个台阶上放了一些栀子,以待春天来是整个店面都带来花香,吸引顾客。而且我这个台阶是有产权的是我这个门面进口的位置,也是出了租金的,大路上路过的人也走不到我这个位置来的,是到我店里面来我自己划出去的一点位置,为的就是让我的植物有阳光照射,怎么就成了政府的公共位置了啊,这也太坑了吧。而且我认为这是我们政府的一种懒政行为,一种暴力制度行为,图省事,一刀切,不管底下民生,连过来问一下实地确认一下是不是有损城市形象的问题都懒得过问,直接给你扣一顶店外经营的大帽子。
我觉得店外经营它是有一个度的,就像是炒菜放盐一样,盐放多了,你吃不得,没放盐也吃不得,凡事都一个度,您是这个度的掌控者i,您一句话我这个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跟城管哥哥们要发生多大的冲突啊,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画一条线,线内是店内的合理的经营范围,线内的一切经营要对整个城市形象,文明,由个体户负责,如有不达标就撤销线内的权利。这样大家就会觉得这样设计是不是比你那个一刀切更合理一些了,再有我自己店面线内的卫生我都会保持好啊,你不画线,大家就只管店内的卫生了,外面就是环卫工的事情了。不要再让一些社区为了争取文明社区,得到奖励就一窝疯的乱搞,请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来拍照,还规定一天要拍多少,拍不够要扣工资的,我都不知道那些人的工资是从哪里出来的,还3至5个月换一批人,美其名曰不让这些人跟商户搞好关系,政府的执政者想法也太简单了吧,想的是如何堵住问题,而不是考虑解决问题,这是不是你们懒政啊。。。。。
生活不易,望考虑一下我们这一群而立之年在奋斗中的青年,我们不要空大上的口号,要实在的问题解决,万望考虑。
蔡伟民市民:
您好!
您通过网络问政发来的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您在信中提出对于个体户户外经营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一、关于您提到的店外经营问题。在《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中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店外、作业”;第九条规定,各临街单位(门店)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应“保持市容整洁,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标准尺度,对店外经营以及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和处罚,属于依法执法行为,请您予以支持、理解。对于您具体行为是否违反上述规定问题,建议您直接与辖区街道及城管部门进行沟通,通过现场调查方式予以确认。
二、关于您提到的有人拍照及相关问题。为加强城市管理,确保市容常态,建设更高水准的文明城市,自2010年以来,我市实行城市管理问题数字化采集,由专门人员对城市管理日常问题进行及时采集交办,督促辖区城管部门及时解决,该项措施的推出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时效性,实现了城市市容环境的常态监管。同时,全市信息采集员实行采集区域定期轮换,并积极加强对其问题采集的监督,以确保数字化信息采集的公正公平。如您发现数字化信息采集人员有徇私舞弊及其他有碍公正公平的行为,可以向数字化信息采集部门进行反映。
再次也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我局将认真吸取和采纳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市民群众营造更有序、更优良、更宜居的城市环境。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