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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的交通工具

2017-12-12 21:52:37发布35次查看
现在我们的出行工具除了轿车(公交)、电动车(摩托车)、单车、再有就是步行;好像没有其他的出行工具。轿车,至少在现在是不可能每个人都有,就算有,以现在的交通道路,我想只要出行,会寸步难行;那么现在电动车、单车变成了我们的最方便、最快捷的代步工具;但是我想问一下,不可否认,电动车出行过很多事故,但是我想还是没有轿车的事故多吧?大禹的父亲治水用堵,九年无一功,大禹治水用疏,造就名垂千古,这何尝不是顺势而为;现在,我们出行,从小区的东门到西门,轿车开很多时候不是很环保,而且最多的是不方便,刚好现在出现电动车(摩托车)、他让我们的工作效率提高,步行十分钟,现在只要两三分钟;他让我们出行方便;但是现在这里禁摩,那里限电。对于我们这种平常上班的老百姓来说,真的很不方便。动不动就是扣车,拘留,罚款;更增加了底层百姓的生活负担。
李管辉: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支队秩序科民警于2016年9月14日10时40分通过电话与您取得了联系,针对您提出的长沙市禁摩、规电等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和沟通解释。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我市道路交通的进步,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安全隐患不断加大,加之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激增,为确保我市交通安全、有序,市人大于2009年10月颁布实施《长沙市道路通行若干规定》,规定明确禁摩、限货、规电。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交通乱源整治专项工作,大力治理路面交通秩序。
二、我市电动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许多都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以及2011年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具体要求,存在车速超标、车辆超重、不具有脚踏功能、轮胎超宽等违规行为,无法正常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加之电动车驾驶人一般未受过系统的驾驶培训和交通安全教育,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电动车驾驶人闯灯越线、违规在机动车道通行、搭载多人、非法加装伞具、在道路上乱停待客等交通违法现象比较突出,电动车交通事故也与日俱增,给道路通行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2、针对电动车存在的情况,2009年起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市民可前往交警部门的车管所进行登记注册,并领取号牌后依法上路行驶。
二、交警部门在禁摩和电动车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禁摩情况
交警部门一直将禁摩工作纳入重点勤务工作进行管理。执勤民警依托路口执守勤务、路段巡逻勤务,采取路口守点整治与路段流动整治结合,日常整治与专项整治结合等方式,对摩托车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进行管控,对摩托车闯禁行驶、无牌无证、改装、飙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仅2013年至今就查获摩托车共计5万余台次。
(二)过往在强化电动车管理方面的工作措施
交警部门将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纳入到重点勤务工作进行管理。执勤民警对电动车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进行管控,特别是对电动车无牌、假牌、占用机动车道、载人、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2013年至2015年,共纠处违法电动车39.4万台次,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治效果。
(三)目前推出了创新电动车管理的新举措
长沙交警按照“文明出行、畅安长沙”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的要求,加强了对电动车违法的管理力度,推出了一系列创新电动车管理新举措:
1、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违法电动车驾驶人初次违法,以教育为主,参加学习教育培训和体验式交通劝导;对多次违法的,既要参加学习教育培训和体验式交通劝导,又要依法从严处罚。2016年1月至3月,共组织违法电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教育培训14224人次,参加体验式交通劝导5081人次,通过教育与处罚并举的方式,达到教育一个,巩固一个,警示一群的作用。
2、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利用“五进”工作平台,通过深入学校、单位、社区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在学习培训点、电动车销售门店、社区等位置张贴宣传资料、增设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告知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需注意事项,引导市民购买合法的电动自行车。
3、规范电动车的停放区域150余处,督促电动车驾驶人有序停放车辆,减少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影响。
4、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和标志标线,为电动车通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5、建立重点电动车驾驶人信息库。以“电的”司机作为重要管理对象,建立全市重点电动车驾驶人信息库,交警部门不定期对信息库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教,督促其遵守交通法规。
通过以上创新管理的新举措,城区主要路口的电动车显性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行停秩序明显好转。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及建议
下阶段,我支队将构建电动车常态化整治机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全面开展宣传攻势,不断推出电动车创新管理的新举措,保持对电动车违法的严管高压态势。同时,我队认为,治理电动车交通违法,单靠路面交警执法处罚的末端管理手段,是实现不了制本效果的。必须从源头管理着手,解决市民出行的基本需求,大力发展公交优先战略,逐步完善地铁网络,构建慢行路网系统,要多管齐下来解决电动车管理难题。为此,我支队提出以下建议:
1、切实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监管。2011年,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加强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电动车环节的监管。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禁止不达标电动车继续在我市销售,严厉打击制售假牌、套牌电动车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市民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2、切实加快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实行公交优先,构建便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通过市场调节的手段,吸引更多的市民选择乘坐公交。
3、并积极倡导绿色出行。逐步在地铁开通运行线路及周边道路限行电动车,减少电动车出行总量。建立完善的慢行交通系统,充分保障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连贯性,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满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降低市民对电动车出行的依赖程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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