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长沙县福临镇影珠山村新胜组村民陈云,2017年1月份我在市长信箱反应长沙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情况,于近日收到回信,对市长的关心万分感谢,我不是低保户、特困户、残疾户等,不能享受6-8万元补助,但在实际情况中,周边的经济情况更好的家庭能享受6-8万元补助,2014年一场大雨别人家的猪圈倒塌能享受补助,而我的居住房于2016年大雨倒塌却不能享受补助。近日接到镇镇府民政办主任的电话,在电话里面威胁:随你怎么搞共产党是不怕的。
我奶奶李顺秋于2009年过世,过世前一直是五保户政策,据此,我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上应该享受6-8万元补助,此次盖住房使我欠下了10万余元外债,很多债主上门追讨,我已无力偿还,希望政府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以及退伍军人的优抚政策,希望能够得到和其他家庭平等的待遇,酌情予以追加补助,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陈云
2017年2月7日
网友“陈云”:
您好!您在县长信箱关于《长沙县农村危房补助的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关于您所反映的长沙县农村危房补助及民政办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又一次进行调查核实。
经上户核查,综合福临镇村镇服务中心、民政办、影珠山村及2017年2月14日11时电话联系陈云所获得的信息,陈云户家庭人口3人,只有陈云一人户籍在影珠山村新胜组,其原有住房确系危房,因其本人为退伍军人,在2016年4月向福临镇民政办申请优抚建房,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援助3万元给其建房,该款项已于2016年12月由县财政局拨付到账。因优抚援建与危房改造援建分属县民政局和规建局管辖,根据2016年长沙县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规定,能够享受到6-8万元援建标准的需要是年度内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殊困难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且根据危房改造援建验收标准其所建房屋已严重超面(一人户实用房屋面积为35平方米,陈云户实测实用面积为84平方米),加上民政优抚建房与农村危房改造也不能重复享受,因此,陈云要求享受危房补助不符合政策要求。
福临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