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上午交了一份《泉塘紫云阁物业保安经理彭壮殴打业主事情的情况说明 》以及医院的出院后的资料给泉塘派出所所长孟湘,一开始已各种理由不见我,最后因我的执着等待,他要求我去他的办公室。
上周我们去做伤残鉴定,因派出所开的鉴定委托书事件内容不符,法医没有跟我做鉴定,当时开鉴定委托书时泉塘派出所警员的态度像吃了火药一样,首先所长要文端初警官跟我们开鉴定委托书,,但是委托书没开,跟我说“做什么鉴定咯,不算了,你们业主也袭警了,你们做鉴定,我也去做。”在我执意要求开的情况下,他推给了曹稳健警官,旁边的一个警官说了一句:你陪文警官去做鉴定去。“当时的局面就这么僵下来了,我很气愤,再次跟所长打电话,最后交给了刘阳警官,在场的警官告诉我,这个事情已经处理了,有三个消防员作证,而且交了1万元保障金,你们住院那也交了1万元,相抵消了。我跟他们理论,我说:”当时没有三个消防员在场,从哪找的,当面对质,当时里面只有一个消防员,两个业主,经理,我们全家,作证为什么没找在场的业主,这个事情也没跟我们说就处理了,人民警察就这样办事的。“说到这,他们吼了我一句后理都不理了,委托书经过多次更改,最后写的是“2015年8月13日22时,物业经理彭壮在长沙县景星社区紫云阁小区带消防员上楼乘坐电梯时,与业主发生争执,后发生推拉,业主被推到电梯壁受伤,”完全与事实不符,导致伤残无法做,派出所以要与住院部主任沟通为由,要求我们不参与。
今天与所长的沟通中,他东扯西扯,扯了很多事情,他对我们小区发生的事情都很了解,但是就是没见他处理,当我问到他处理此事情的时候,总是敷衍我,他说:“这个事情已经有一个消防员证实了,”,我问他“你们警员不是说三个吗?为什么没找在场的其他人,”他回答:“警员太多,口杂,说错了”,问到开委托书情况说明时,完全装成不知道,叫来副所长跟我解释,说了一大堆后,要我理解他们的难处,一直说,事情会处理,但就每个准确的时间。
9月8日我去长沙县八医院住院部三楼再次去做伤残鉴定,因泉塘派出所否认物业打人事件,法医跟派出所副所长李杰打电话后,不跟我们做伤残鉴定。
希上级领导公平公正处理此事。
来信同志:
你好!
2015年9月23日,泉塘街道司法所、景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泉塘派出所矛调中心组织双方再次进行协调处理。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意:双方同意以冲抵物业管理费的方式解决此事。因刘柯超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未缴纳物管费2772元,在此协议签订后冲抵。相成物业承诺免除刘柯超紫云阁1栋818室叁年物业管理费(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作为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