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本人岳母是长沙机床厂一普通员工,已经退休,在本次天心区长沙机床厂棚改项目范围内,她勤勤恳恳在长机工作了一辈子,蜗居在不到30平米的公房里直到现在,本想着此次棚改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改变自己的住房环境,让自己的生活条件得以改善,可现在以友阿集团为首的拆迁方案却让我们无法高兴。
一:我们有780户公房租住户,住了几十年了,06年友阿接管长机时就承诺要给我们所有的租住户理清承租关系,把公房实现产权过户,为什么拖到现在也不来办理,这个友阿下发了产权置换文件的,为什么不执行,按国家的政策法规也是要执行的。政府为什么不出来协调办理到位?既然不办理到位,为什么又来搞棚改?
二:拆迁补偿的差距,长机有已经过户的产权房,那是后来长机内部搞的集资房,这些房子在本次拆迁中就能补偿均价在1万左右一平米的房价,而我们的公租房则补偿价则为3500元一平米,试问这样的差价让我们如何接受,同样是工作一辈子的员工,为什么在拆迁中补偿就一个天上,一个地上呢?这样子拆迁法什么找谁说理去?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哪里?执政为民的理念在哪里?
三:请市长来看看,长沙新开铺周边的房价是什么样子,如果按3500元一个平方来补贴我们,我们是否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天心区政府推诿之极与友阿集团伙同一气,市政府难道就不管吗?友阿在征收我们房屋的时候按室内面积算,不按建筑面积计算又是根据什么法律法规执行?请市长查查看。
四:中央对棚改倾注的关切是百姓看得到的实惠,为什么到了长沙就变味了,就执行混乱了,请问中国有两片天存在吗?中央三令五申的政策条款为什么都不执行?
五:友阿贱卖了长机厂房,又来拆长机员工的住房,这是把我们往死路上逼,请市长及市委领导多多重视我们这里的民生,我们不是不讲道理的市民,我们只是期盼政策的阳光能多多普照一下我们这些贫民。让我们感受一下改革开发给我们带来的福利。
在此恳请市长百忙之中能抽空来长沙机床厂看看,调查一下,我敢说,市长您来了,长机的问题就能完美解决。
据信访人所述,其岳母的房屋系长沙机床厂及周边零星地块棚改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友啊集团的自管产,其岳母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友啊集团,其岳母仅为该房屋的承租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和《长沙市国有土地上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对承租人补偿安置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四条:“单位自管产房屋及其土地按其房地产的评估价格结合装饰装修、设施设备、搬迁补偿等计算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收房屋补偿及其他补偿费用支付给产权单位或其行业主管等部门。产权单位负责承租人的补偿安置,费用在所获补偿安置款中列支。”;第十五条:“对单位自管住宅承租人的补偿安置方式原则上由产权单位制定。产权单位可实行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货币补偿安置,也可实行异地房屋安置。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货币补偿安置按承租房屋计租面积进行核算。补偿单价由产权单位自行确定,但每平方米补偿单价不得低于1200元...”。
因此信访人岳母的房屋补偿需按照上述《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由产权单位友啊集团对作为自管产住在承租人即信访人的岳母予以补偿,产权单位友啊集团按3500元平方米补偿给自管住宅承租人,补偿单价高于1200元,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