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2016年11月8日中午,本人邀十几位好友在杨裕兴面馆长沙市南湖路店聚餐吃饭。连面
条附带几个点菜一共消费300多块,饭后要求商家开具餐饮发票,结果老板以自己
是百年老店无法开发票为由拒绝。仅开具了一张收据。
因为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益,为此想通过市长信箱向长沙市税务部门咨询、投诉。长沙市到底是否真有这方面政策对于百年老店给予税收优惠还是杨裕兴餐馆在偷漏税款?
我没有其他要求,只是希望该店能按照当时消费的金额开具发票给我,让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保证国家税收不流失、颗粒归仓让长沙经济能更好!
谢谢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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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天心区局纳税服务科核实处理,并电话告知市民,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处理情况如下:
该局纳税服务科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向投诉市民文先生了解详细情况,随后该局专管员进行了下户调查,经查情况属实,已责令该纳税人开具发票,该局专管员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消费者文先生赔礼道歉,后投诉人电话反馈,对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投诉已经顺利解决并表达谢意。
非常感谢广大市民对国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将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加强对发票使用的监管,以更好的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