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文权,曾用名卢四权,男,1988年3月26日生,残疾证号43102119880326401844b1,残疾四级,住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荷叶镇水源村10组,联系电话:18975566256.
理 由:经桂阳县检察院核实凶手谭传兵妻子何艳红(2014年10月被刑事拘留)等四名伪证人员,合资八万元钱在长沙县兴湘司法鉴定所做伪证,在被害人卢文权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假鉴定,导致凶手谭传兵、谭海兵被轻伤取保候审。其该鉴定所程序严重违法,造成残疾被害人严重损失后果与精神折磨。
诉求事项:
1、请求依法追究长沙县兴湘司法鉴定所涉嫌受贿作伪证的相关责任。
2、请求依法追回长沙兴湘司法鉴定所的程序严重违法,作出假轻伤鉴定的行为,造成残疾人严重的损失后果。
3、请求依法追究长沙县兴湘司法鉴定所,给残疾人造成巨大的精神折磨的后果,请求补助一定的精神损失费约五万元。
事实与理由:
我因2008年在郴州市石壁下装煤,被谭水生为了统治卖煤权得到暴利,教唆谭传兵扉请四个蒙面凶手,于2008年砍伤,在2008年12月10日在桂阳县法医鉴定所第一次鉴定为重伤。当凶手郭周智抓获后,不服该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经桂阳县公安局民警曹森、凶手郭周智的亲属郭周元、谭传兵(凶手)和被害人卢文权在场,由郴州市最有权威的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科诚司法鉴定所做鉴定,并签定司法鉴定协议书,于2009年3月27日作出科诚司法鉴定所[2009]法医鉴定字第181号、第182号鉴定为第二次重伤,伤残为柒级、捌级、拾级伤残,桂阳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28日以重伤判决郭周智有期徒刑四年,当2012年12月5日,谭传兵、谭海兵被抓获,又于2012年12月24日提出申请重新鉴定,经郴州市最有权威的科诚司法鉴定所邀请郴州市最有权威的7名鉴定人员开会研究为重伤,然而在2013年3月底得知在2013年2月5日凶手以被轻伤取保候审,而在2013年4月10日,受害人卢文权家属才收到寄来长沙县兴湘司法鉴定所莫名其妙的假轻伤鉴定,被我拒决签定认可,并对其处理结果不服,在京信访无数次,于2014年5月因在北京极端的信访造成头部受伤等严重后果后,被北京市公安局转交湖南省政法督办,同年10月,推翻长沙县兴湘司法鉴定所的轻伤鉴定以重伤判决凶手,并抓获伪证人员何艳红(谭传兵的妻子)等四名人员合资8万元做伪证,被刑事拘留,同年被取保候审。在其期间受害人还在为此次伤害于2016年4月8日、2016年11月6日手术治疗。而今年右手指出现后遗症,计划今年六月左右必须手术治疗。
综上:长沙县兴湘司法鉴定所的程序严重违法,造成作出假轻伤鉴定的行为给残疾人造成巨大的损失,及残疾生活困难巨大的精神折磨,其违法行为严重侵害残疾人的权力。请求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追回残疾人损失或帮扶救助被害人的残疾困难生活,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后附带相关证据)。
卢文权:
您好!您的举报函已经收到。我们是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的工作人员,我们将按照举报信的处理程序依法处理。为便于沟通联系,建议您直接拨打我院举报电话88882000反映情况。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
2017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