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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私房拆迁安置受骗

2018-4-24 10:43:16发布74次查看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们是芙蓉区(原东区)南阳街、仓后街、湘清里……等地6位拆迁户,1994年底长沙市科特房地产开发公司(上属机构为长沙市科委)手持长沙市人民政府(94)长政土第049号文件,用命令式的方法召开拆迁会议,进行动员,要求我们按政府的文件,支持国家的城市改建政策进行拆迁,和我们签订了拆迁协议,并报国土拆迁部门备案,这样我们6户拆迁户被安置到路边井49号(现59号)前栋北边住房,科特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在96年6月底之前将房屋产权证和国土使用权证办理给我们,并立了字据承诺,不办好权证就每月支付违约金2000元给我们拆迁户。
可是,1996年6月到期后他们并未为我们办理产权证,我们找到公司理论,他们百般搪塞、推诿、道歉,后来办公室关了门,找不到人,四处躲藏,我们没有一点办法,一等再等,一拖再拖,因为拆迁是我们遵照政府的文件执行,一直相信政府会给我们一个公道,20年了,我们等到的的消息却是说科特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我们拆迁户安排住进来一年多后,又伙同长沙市长胜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我们拆迁户安置房在长沙县农村信用社抵押贷款107万元(信用社未对我们作任何调查)又因归还不了贷款,由长沙县人民法院将我们拆迁安置户的路边井49号房屋进行冻结。2014年12月30日我们曾将此报告发给了市长信箱,12月31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就跟我们取得了联系,通过长沙县人民法院帮我们的调查了解到,我们的房产是2001年6月8号冻结,冻结时间为2年,现在已经解冻。这么快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我们非常激动,整整等了20年解决不了的事,市长信箱给我们了希望,但我们看见我们的信在市长信箱中变成了“已处理”,心中的激动又慢慢冷却了下来,难道就这样解决了吗?什么时候我们的家才能真正成为我们的家?我们还了解到我们房子的所有者为长胜房地产开发公司,而长胜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国企长房集团的下属机构,当我们找到长胜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时候,给我们的答复是科特房地产开发公司跟他们购买的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连房款都未付清,他们不能将房子过户给我们,一个是长沙科委下属的科特房地产公司(该公司据了解已经倒闭),一个是长房集团下属的长胜房地产公司,凭借人民政府(94)长政土第049号文件,就将我们的私有财产化为乌有,而且他们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也无从知晓,我们要的只是应该属于自己的家,难道我们只能在这些人得推诿中看着自己的家就这样消失,难道我们只能这样做为一个永久的“借居者”。我们请求胡衡华市长和各相关部门,为我们受害的拆迁户做主,我们并不是妨碍市政建设的“钉子户”,就是因为相信党、相信政府,所以当时我们也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而是积极的配合,我们现在只能恳求政府能帮我们解决实际情况,而不是只了解一下而已,能让我们这些“借居者”有自己的家,还我们公道,还我们房产权证,维护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
敬礼
报告人:蔡奇让 陈美英
张君芳 张辉忠
庄应君
2015年1月13日
关于《关于城市私房拆迁安置受骗》来信的回复
蔡奇让、陈美英、张君芳、张辉忠、庄应君:
《关于城市私房拆迁安置受骗》来信已经市长信箱管理办公室转至我局。经查,长沙市科技开发总公司是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我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的公司,已停止实际运作多年,市政府已明确作为拟注销企业。长沙科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系挂靠在市科技开发总公司的集体企业。1998年我国全面开展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该司于1999年与市科技开发总公司脱钩,并于2009年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与我局无任何隶属关系。
经济纠纷属于市场行为,行政部门不应过多干预,科特公司作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有限责任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我局无权也无法协调国土、规划、财政等相关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但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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