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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市中心配建更多住宅,缩短通勤距离,减少潮汐拥堵,防止夜间空城化,减少摊大饼

2018-4-23 22:50:00发布68次查看
尊敬的胡市长: 非常感谢市政府上次耐心细致的回复。大城市生产服务业日益发达的情况下,往往会将市中心更多的用于规划建设商务商业办公建筑,看上去也能够获取更高的土地价值。但是,国内外的发达大城市的经验一再表明,市中心商务商业过多,不仅容易造成严重的建筑空置问题,而且随着居住区不断外移,人为增加了通勤距离,拉长了通勤时间,迫使人们更多的选择机动化出行方式,增加了交通拥堵,潮汐高峰拥堵成为城市的老大难问题。进一步的,中心区域商务商业办公建筑过多、过于密集,还导致下班后的夜间长期大量闲置,资源严重浪费,中心城区空城化,公共空间活力大幅度下降。 此外,中心加组团的格局,在居住更多的集中于外围组团的情况下,外围配套及外围新城新区的产业也很难发展起来。 为此,建议:1, 长沙中心城区的棚改、旧改等项目,不应一味追求商务商业办公规划,而应允许一定比例的住宅体量,建议可以将规划住宅体量控制在不超过规划总建面的五成,以完成“四增两减”的目标;2, 应更多的考虑在各个组团、各个新城新区,布局更多的商务商业办公建筑,而不要将这些过度集聚于市中心,以免带来过大的交通拥堵。为此,应重点将已经开工建设的梅溪湖、滨江新城、洋湖、高铁新城四大片区布局更多的商务商业办公综合体,进一步促进这些片区的产业集聚规模,防止被中心城区虹吸,进一步促使这些片区成长起来;3, 中心城区控制人口密度的原因,一是为了减少公共服务配套压力,二是为了提高环境舒适程度。通过鼓励中心城区建设不带学区的中小户型公寓,鼓励中心城区建设绿地率更高、建筑密度更低的超高层住宅,譬如150-250米的住宅,完全可以同时改善居住环境,并且将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压力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感谢您的再次来信及建议。首先,长沙中心城区的已有住宅量已过于饱和,住宅的空置率也很高,不宜再过度增加住宅量。其次,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和通勤潮汐化问题是国内外各大城市普遍存在且一直未有效解决的共性问题,其根本原因是机动车持有量不断增加与城市道路及公共交通配套设施不足之间的矛盾问题。一方面老城区因路网密度过低,建筑密度大,没有形成有效的交通微循环体系;且中心城区因存量用地不多,社会停车等配套设施的增长无法匹配机动车的增长速度,而目前公众还未意识到主动限制城区机动车发展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虽然我们一直鼓励公交出行,但城区公共交通配套设施的发展速度还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速度,尤其是外围城区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时效性较低,迫使部分有条件的市民选择机动车通勤。基于此,要解决交通潮汐拥堵,关键还是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并鼓励公交出行;其次,在中心城区棚改和旧城改造过程中的存量用地,是允许在合适的拆建比区间内进行住宅和商业的开发建设的,但同时也应拿出一定比例的用地优先用于增加支路、广场、停车场、绿地、中小学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对于居住用地的比例和容量我市已有相应的技术规定进行控制。最后,您对梅溪湖、滨江新城、洋湖、高铁新城四大片区建设的意见和在中心城区发展中小户型公寓的建议具有一定价值,我们会进行研究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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