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领导同志您好!
我要举报宁乡县官山乡南轩中学斜对面一个叫刘龙辉的住户,他在自己家开了一个豆制品小作坊,他那个豆腐水及污水未经处理,经过阴沟流入青羊湖,青羊湖的水是我们宁乡县人民的饮用水。那个污水经过我们几家住户,只要出太阳就熏臭得我们开不了门窗。望有关部门来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一、基本情况
函中所反映的巷子口镇官山乡南轩中学对面刘龙辉豆制品小作坊,实为:宁乡县巷子口镇辉哥佳豆制品厂,经营者:刘龙辉,位于宁乡县巷子口镇联花村三十一组,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手续。该单位于2015年8月份新建设了豆制品制造项目,未办理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主要设备有一台磨浆机,0.05吨蒸汽锅炉1台,熏制灶1台。豆制品生产工艺中产生的浸泡及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及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通过pvc管道外排宁巷公路边水沟,化粪池边有少量黑色污水渗出;蒸汽锅炉及熏制灶无除尘脱硫设施,通过4.5米烟囱外排,无其他污染防治设施。
二、我局处理情况
2015年9月6日,我局进行了现场调查。针对宁乡县巷子口镇辉哥佳豆制品厂的环境违法行为,于2015年9月8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宁环停排[2015]183号)。责令该单位豆制品制造项目于2015年9月9日12时00分停止排污。
宁乡县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