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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购房政策

2018-4-22 20:37:02发布91次查看
看新闻说现在南昌公积金在长沙可以互认,但我的公积金是江西省直的,我现在将回长沙工作,请问我在江西公积金的缴费年限是否能被认可?我现在名下在株洲有一套按揭住房,我将其转让,是否能在长沙享受首套房政策?
您好!我中心目前只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江西省直公积金中心并未签合作协议,所以不能两地公积金互认。您在株洲有首套贷款购房,征信中有记录,如果将其转卖注销,在长沙购自住普通房可算首套购房公积金贷款。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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