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城郊乡茆田安置区杨建武违章建筑事件,当地居民已向行政执法投诉至今已有4个多月,行政执法部门某些领导收了一些好处,一直不执法,当地居民一直投诉至今未果。前段时间行政执法回复,该业主的违章建筑要等规划局6月10号定性,城管局才能执法。都已经过了6月10号了为什么还不拆除违章建筑呢?杨建武违章建既影响市容市貌,又给群众造成不满,既然行政执法已经认定为是违章建筑(根据城建投的图纸和城乡规划局图纸认定),为何还不立即拆除,这么一件事实俱在的事情都推诿不办,就是因为相关行政部门执法不得力,这件事情与“百强县”不相符。
最近省里在创建最美乡村,319国道附近的违章建筑都已经拆除了,为何二环路上的杨建武违章建筑至今没有拆除?
今年4月份以来,有网友在市长信箱、县长信箱、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等平台不断举报城郊乡茆田安置区杨建武进行违法建设,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周县长批示,县政府督查室加强了对该违建户情况处理的跟踪督查,现将近期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9月15日杨建武从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拍得宁乡县城郊乡茆田安置区三栋13-15号零星地块,土地面积156.9平方。2014年11月份由城建投放样开始动工建设。2015年3月19日四层开始装模。2015年5月2日晚上杨建武利用节假日晚上突击违法超层建设了第五层。
二、近期处理情况
5月26日,城管局向规划局提交了违章建筑申请认定函,规划局于6月10日在城建投举行听证会,对杨建武房屋违法性质进行法律认定。
6月15日,规划局将认定结果复函城管局(宁规执法函字【2015】第178号函),确定当事人杨建武在宁乡县城郊乡茆田安置区建设的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照(建法【2012】99号)文件精神,当事人所建房屋第一层至第四层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第五层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城管局依法报批案件后,于6月16日上午对杨建武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要求其在6月30日之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部分,逾期不拆除,城管局将启动强制拆违程序。当事人承诺将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