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我在长沙电信东塘营业厅办理了两张280元每月包10g流量的业务,已经交费,签订了合同,拿到了卡,却不能使用,原因是营业厅前后台工作不统一失误导致的。营业厅以没有此项业务为由,要求我去营业厅进行套餐更改或是退卡,但是更改套餐将让我每个月需要多出很多钱,遭到我的拒绝,营业厅采用拖延政策,不再帮我处理此项问题。为什么营业厅的失误,却要我们用户来承担损失?当客户不满意处理结果,要求按照合同执行时,为什么营业厅一再拒绝执行,不进行解决,也不进行赔偿?为什么客户进行合理的投诉,营业厅的领导不出面解决,每天让下面的工作人员给我电话,却又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目前,已经造成我工作上的耽误和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我决心合理合法的履行我的权利,向上级寻求帮助,谢谢。
经核实,用户2015年4月18日到东塘厅办理4g无线网卡,当时选择办理4g无线网卡月卡280元-10g档缴纳了600元。在预受理后用户离开,当晚通过后台输单时发现系统已取消此档销售品,无法办理,营业员于当天晚上即联系用户,推荐用户办理300元包6g半年档卡,或者来厅退费。用户当时接受办理营业员推荐套餐。但次日营业员在办理前与用户确认时,用户反悔,不肯办理,坚持要之前选择的月且不愿意退还费用,营业员于2015年4月21日再次联系用户,推荐用户办理300元包15g半年卡,用户同意办理,但是提出要求她每月流量需要20多个g,半年卡中15g流量不能满足,要求营业员给她每月打印发票,并且第二个月要重新办理新的半年卡,发票上的号码只能显示第一个号码,并且她不会来厅办理,全部由营业员帮她办理好。用户要求无法满足,经向用户解释用户当时选择的280元-10g档也是月卡套餐无法进行续费,用户次月也是需要重新办理号码的,因此用户次月办理的无线网卡发票上显示的号码与第一次办理的也是不同的。用户不接受坚持要办理280元-10g档,现已无此套餐无法为用户办理,经大量解释无效用户仍持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