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购买长沙大昊置业浩龙音乐界小区住宅一套,购房面积70.61㎡,2014年3月房产证正式办理成功,房产局登记面积为68.99㎡,差价1.62㎡,按照当时合同规定购房面积实行多退少补,具体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开发商应按当时成交价退面积差价给业主,开发商承诺从2014年11月开始退面积差价,我家从3月开始每周都催面积差价事项,每周给到的答复都是:3月上旬时候就说3月中旬,中旬时候就说下旬,等下旬时候就说4月初,今天打电话问又说要到4月中旬,一次一次忽悠,我们老百姓的钱放那里4年,具体金额有80000多,而且还得不到一分钱利息,现在要退钱都不爽快,烦请有关部门干预给施加压力,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业主退款手续,谢谢。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已将您反映的情况反馈至区住房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前期企业一直就代收费和面积差价进行分栋核算,并分栋进行清退,于2014年10月已在小区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目前已对大部分人员进行清退,请业主到售楼部财务填写表格,企业核对无误后将立即清退。感谢您的来信,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