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内的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下属的066号会员单位—长沙银领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明目张胆地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六部委关于禁止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通知》(证监发〔2013〕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法采取集中交易、做市商、t+0平仓等方式从事变相的期货交易、对受害者隐瞒交易本质、利用虚拟资金对赌方式诈骗受害者钱财,已涉嫌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非法经营罪、诈骗罪。
1、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风险揭示书欺骗投资者,用现货交易合同订金的幌子偷换期货交易保证金的本质,通过电子撮合、集中竞价的方式非法进行集中式交易,未指出所谓的“现货交易”实际上并没有发生实物交割而是通过结算买卖差价的方式了结交易,是以现货交易方式掩盖期货交易本质,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和证监发〔2013〕74号的强制性规定。
2、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交易模式方面存在欺骗及故意重大隐瞒重要事项行为。该公司及其授权服务机构、下属各代理商未告知我,其采取的交易模式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做市商对赌方式,由该公司和其授权服务机构向客户提供双向买卖报价,根据电子盘报价与客户成交。整个盘子就是一个封闭的资金池,池内资金部分由散户投资者投入,部分由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下属各代理商投入,其交易模式就是双方对赌,投资者的损失就是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下属各代理商的盈利,反之亦然。
3、无第三方银行存管,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7月23日,我通过农行注入一笔保证金9000元,7月24日早上保证金平白无故的蒸发,消失造成爆仓。湘商商品交易说是银行的原因,如果是银行的原因,那么我的资金为什么没有再回到我的账户之中。在七月23日资金已经成功注入,那么为什么24日会平白无故的蒸发资金,明显人为操作。所以我认为,所谓第三方托管纯属无稽之谈。
4、证监会官网上显示,湖南有资质的期货企业没有湘商商品交易中心,我打证监会电话,又问现货由哪里管,对方说地方金融办。我打长沙市金融办求证,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这家企业。一个没有金融资质的黑平台却明目张胆的从事金融,请问该企业谁在背后撑腰。非法经营,还这么嚣张。国法何在。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长沙银领商品交易有限公司,虽然工商登记注册地在我区,但实际经营地址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根据湘府办阅[2014]11号文件规定,属于现货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先行由商务部门查处。我区商务局将会与您联系,调查处理相关事宜。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