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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市政府协调恢复长房东郡小区东侧围墙的声明

2018-4-20 22:41:17发布139次查看
2013年8月14日长沙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长房)不顾长房东郡小区业主的一再严正交涉,声称“东郡三期华城广场”并实施所谓的“大封闭”这是对东郡小区土地使用权的严重侵犯,是对1271户东郡业主的感情的严重伤害,对历史事实和小区原始规划的严重践踏!
如下问题请予以回复:
一、按照2005年规划总图,目前长房执行情况如何?----请提供规划变更资料、长房东郡综合验收报告。
1、
原东郡小区22栋目前出让土地出去变成宇城酒店,有围墙与东郡小区分开。
2、
原属于东郡小区23、24、25栋土地长房集团与私人合伙开发成了华城广场。由三栋住宅变成二栋商住楼,暂不追究所谓的合作开发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这是置长房东郡已经入住多年的1271户业主权益不顾,在规划调整过程中,未进行公示,未取得长房东郡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3、
长房东郡小区东侧围墙及其围墙西面道路自小区建立以来就是长房东郡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小区的外循环车道,消防安全通道。人证、物证俱在。小区业主的国土地使用证上表明该部分属于长房东郡小区内的公摊土地,业主在买房时已支付了资金。
4、
2013年7月26日华城广场竣工后,根据7月26日“东郡小区会议纪要”(有资料为证)长房副总经理张滔承诺8月1日开工修建围墙。但直至8月9日仍未动工,迫于无奈,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立场出发,长房东郡业主自筹资金恢复东边围墙。以保证小区安全。
5、
时至今日,长房东郡小区业主得知,早在2011年,华城广场开盘销售期间,长房私下承诺,将来华城广场和长房东郡共享绿化及公用土地,这是对华城业主的欺诈,长房东郡人支持华城业主合法维权。
6、
2008年10月19日(下午2点)长房在东郡小学举行了“长房
东郡三期 淳品”盛大开盘仪式,当时广告语“东郡收官之作,绝版淳品小区”有相关新闻报道和照片为证.
2010年3月20日在长房东郡三期淳品交房后,长房还制定了“东郡三期车位销售策略”文档中再次明确7.8.9.10.21栋为东郡三期。(有资料为证)
7、
2013年5月在街道、社区、芙蓉区物管科、长房集团等部门的指导下,正式成立了长房东郡业 主委员会,业委会于2013年7月11日完成备案。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七条: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如进出口、水电等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目前长房东郡业主委员会已经合法成立,长房东郡绿化和道路是长房东郡业主1271户共有的财产,如果华城业主想来共有,必须有长房东郡1271户业主的同意,如果成为同一小区,试问;岂不剥夺了华城业主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长房东郡全体业主已经向街道、社区、芙蓉区级政府多次反应无果,区一级政府无权处理,现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协调解决此事!
为盼!!
长房东郡全体业主
2013/8/21
哈网友:
您关于请求政府协调恢复长房东郡小区东侧围墙等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司领导高度重视并迅速责成所属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开公司)对信访事宜进行认真调查落实,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小区开发建设过程中都是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报批、报建的。
1、东郡小区22栋红线范图和国土证都属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不存在土地出让的情况。
2、长房东郡三期华城广场原为三栋高层,因支持东郡社区建设,同时必须保障建筑物日照、间距等问题,三栋高层住宅调整为两栋,并依规办理了规划调整相关手续且进行了公示。
3、长房东郡小区内三期西侧的道路为城市规划道路,不计入东郡小区内的公摊土地。
4、据了解,7月26日“2013年东郡小区会议纪要”上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张滔的签字承诺,是在双方无法正常讨论下去的情况下,他迫于压力出具的所谓承诺,虽然出具了“承诺”,这是他个人的意见,并不能代表房开公司的意图。而且承诺的内容违反了我国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该承诺是无效的,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5、市规划局已明确:东郡一、二期与三期华城广场项目用地原为同一国土红线,且规划局审批总图时也是作为一个项目整体审批。这点已充分说明东郡一、二期与三期华城广场是同一个小区,同一小区当然可以共享绿化和公共用地。
6、关于广告宣传中“长房东郡三期淳品”的问题,与长房东郡三期华城广场项目并无任何冲突,仅是分期、分步开发,没有任何违法或违规之处。
7、是否为同一个小区,以规划部门审批的结果为准,市规划局已明确:东郡一、二期与三期华城广场项目用地原为同一国土红线,且规划局审批总图时也是作为一个项目整体审批,东郡华城广场项目有权利享有共同的绿化,此点无需征得业委会的同意。
二、9月3日下午市政府主持召开东郡小区围墙事件专题会议,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信访局等部门依据事实发表意见。会议明确:长房东郡项目合法合规,没有瑕疵。项目用地为同一国土红线,是同一个项目整体审批。小区内三期西侧9米宽的道路为城市规划道路。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不得建设围墙。如确需建设,长房东郡项目一、二期业主和三期业主应相互商量具体位置,并应退让道路边线1.5米以上,编制设计文件报规划局审批后实施。会议决定:由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依规制定小区封闭管理方案,由芙蓉区政府搭建组织沟通对话平台,待房开公司与双方业主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再报市规划局审批后实施。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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