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您好!
我于2013年12月9日购入1台2手车。车子品牌型号是三菱帕杰罗v73,2001年3月15日注册登记的。
在领取环保标志时长沙市尾气排放监控中心却屡次以我的车不在环保达标车型目录为由一直未发放绿色环保标志。后经我查询网上资料得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9月29日就曾发文关于印发《《长沙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 试行》》的文件 长政办发 2013 41号目前此管理办法的发布信息已失效。按照此办法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条我的车属于未列入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 2000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一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应该发放绿色环保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所发的环发2009 87号文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中第十条第(四)中也有关于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的车型处理办法。按此规定的判定方法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1小点2000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一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我的车也符合发放绿色环保标的条件。目前长沙市交警支队已经对二环线合围范围内施行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24小时禁行的措施。这对我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而且我的周围也有这样的朋友面临同样的困惑。恳请市长先生能否从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基本利益的角度出发,研究再次发长沙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的文件的能性以为我们老百姓排忧解难得到政府有力的支持和依据。
感谢
祝 身体健康
信访人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经核实该您车牌为湘avr445的三菱车v73车型在环保达标车型系统中无法查询判别黄绿标(车型信息未录入系统)。根据《长沙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该车型按注册登记年限应核发绿标。
目前,已给该车发放绿色环保标志,我机排中心将要求各站点发标人员加强对《长沙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试行)》的学习,按规定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