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领导;
你们好;
我在网上不止一次看到有人给您写投诉信,湖南永雄律师事务所李磊不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先后对我单位领导进行一边一边的骚扰电话。侮辱了我的人格同时毁坏了我的名誉,希望贵地领导能重视对永雄一次次的投诉。
或许我应该曝光永雄律师事务所,这样会更加影响贵地区在全国的声誉。
投诉人名叫陈虎,男,29岁,在山东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其名下有一张平安银行信用卡,卡号为6225260012201444,截止目前透支欠款本息共计5324.74元,2011年3月24日为该卡最后一次还款,逾期已超过四年时间。平安银行于2015年7月30日将该案件委托湖南永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永雄所)进行处理。8月13日,永雄所与陈虎取得联系,陈虎表示不曾办理过平安银行信用卡。根据陈虎反馈的情况,永雄所工作人员在李磊律师的指导下将该欠款账户的开户资料、消费明细、消费地点、还款历史等详细资料进行了收集,准备用于与陈虎核实其信用卡是否系他人冒办。8月14日和8月15日,永雄所多次致电陈虎,大部分时候其电话无人接听,有两次接听了电话,其表示当时没空,再聊,因此对方未进行有效沟通。8月17日上午10点19分,由于其手机依然无人接听,永雄所拨打了其办公室电话,陈虎的同事接听了电话,说陈虎外出,永雄所工作人员请其转告陈虎,说湖南这边请他回个电话。在沟通中,永雄所没有对陈虎同事提及信用卡欠款事项。17日上午11点17分,在没有接到陈虎电话的情况下,永雄所再次拨打了陈虎办公室电话,仍然是其同事接听,永雄所工作人员向其同事打听执行局局长怎么称呼,但并未致电执行局局长,也未向同事提及信用卡欠款的事。17日下午3点50分,陈虎致电平安银行,承认自己欠款,并投诉永雄所工作人员没有出示律师证和律师函。8月18日,其向市长信箱投诉。
对于陈虎投诉不按法律法规程序,出示律师证和相关函件的问题,永雄所工作人员与陈虎首次沟通时,请其提供接收相关函件的邮箱或传真,但陈虎当时没有回应。在8月17日向银行投诉永雄所未出示证件后,永雄所两次表示向其寄送相关函件,陈虎均未提供接收函件的方式和地址。8月19日,陈虎向银行表示,同意通过银行接收函件。永雄所已于8月19日将相关函件向平安银行寄出。
长沙市律师协会将严格按照《律师法》、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监管,监督永雄所依法依规办理信用卡催收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