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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开发商为利违法修建围墙,请父母官您为我们作主啊~~!并督促开发商对业主公示规划图!

2018-4-20 2:59:08发布278次查看
长丰星城全体业主关于
请求为民做主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长沙县湘龙街道长丰星城小区一期的业主,现向你们反映涉及三千老百姓的民生问题,恳请帮我们做主。
长丰星城小区是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丰集团)所属子公司湖南长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投资公司)于2008年开始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项目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30栋,共1000余户,为小区南半部分,按照商品房开发模式建设,当时对自己内部员工销售了一部分,已于2010年交房;二期是对外销售的住宅项目,为小区北半部分,于2013年左右开建,目前已开始交房。
根据长丰星城小区的规划设计,小区一、二期为同一项目进行分期开发(否则,二期的地也不可能闲置几年没有建设而未被政府收回),小区的健身(篮球、羽毛球场等)、娱乐、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全部规划在二期,此规划,在政府的规划、建设、国土、城管等部门均有备案。在我们一期业主购房时,长丰投资公司均明确强调小区一、二期为同一个小区,将来一期业主肯定可以享受二期的所有配套服务,这些均在小区规划设计图纸及长丰投资公司对外宣传资料里有充分的证明。小区规划图纸及长丰投资公司出具的效果图、宣传图等都明显标明小区是一个整体,内部道路畅通,一、二期之间没有任何隔离。然而,在2015年7月15日,长丰投资公司竟然趁小区广大业主上班之际,强行在小区一、二期之间建立起一道砖砌围墙,妄图将小区一分为二,阻止一期业主的正常通行。由于小区健身、娱乐、幼儿园等所有配套设施均在二期,而且公交站点、菜市场、小学以及将来的地铁站等都在二期这边,如建设围墙,则小区业主买菜、接送小孩上学、坐公交地铁等均将多绕行至少两三公里,严重影响小区一期广大业主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长丰投资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及规划许可,在业主共有资源上私建围墙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该围墙属于实实在在的违章建筑。在全市上下“拆违控违”行动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长丰投资公司竟然顶风作案,显然没有把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放在眼里。7月15日下班回家的业主们见到此景,愤慨不已,自发组织300余人赶到围墙施工现场,强烈要求长丰投资公司停止建设,并对非法围墙予以拆除。在长丰投资公司拒不执行的情况下,业主们拨打了长沙县城管电话,但是城管赶到后的工作居然只是和开发商聊了几句就走人,试问这样的做法是国家公职人员应该做的吗?后来业主们只好叫来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在媒体记者和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共同推倒了围墙立柱(整个过程广大业主理性表达诉求,对事不对人,现场秩序良好,没有引发任何冲突)。
根据业主们的调查了解,之所以长丰投资公司要强行建此围墙,就是为了撇清与长丰星城一期的关系,增加其二期销量。由于长丰星城小区是长丰投资公司第一个房地产项目,由于偷工减料、贪污腐败及经验欠缺等问题,导致一期房屋质量问题特别多。而对于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长丰投资公司积压多年,却始终不予整改。今年7月底,房屋的质保期即将到期,届时,长丰投资公司将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对房屋质量承担责任。而由于二期属于面向市场销售的商品房,长丰投资公司为了提升其房屋销量,公然对二期购房客户进行欺骗,先是将二期更名为“丰源国际”,同时,谎称“丰源国际”是单独的小区,区域内所有配套设施均为二期业主独享,并在7月15日开始强行非法建立围墙。
长丰星城小区一、二期作为整体项目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和审批,按照法律规定,小区内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均归业主共同所有,在未经广大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长丰投资公司强行在小区范围内未经规划许可,在业主共有资源上私建围墙等违章建筑,已属违法。而在业主推到围墙之后,长丰投资公司非但不主动与业主沟通,而是又在一、二期之间设置了临时的铁挡板,还放出话来说围墙是肯定要建的,并妄图对部分业主实施打击报复,足见其气焰之嚣张。经过业主拨打12345热线等一再努力,湘龙街道终于于7月28日下午3点组织长丰投资公司、社区工作人员、湘龙派出所、司法所、长丰星城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等开了一次名为“协调会“的会议,谈起这个会议,我们参加的业主代表简直有种想”脑溢血“的心情,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次会议业主代表实际就是一个被训斥的刁民,整场会议被以上所谓的领导训得跟孙子一样,根本没有我们发言的机会,何谈让我们表达诉求。(这次会议有现场录音为证,由于信箱不好放录音,所以等领导过问时我们再提交)其实这种会议就是走过场,让他们有证据说已经协调过,业主已经同意他们建围墙。可想而知的事终于成真了,7月29日果然长丰投资公司在小区出了通知,告知我们业主8月1日前没提出反馈意见就准备8月3日又开始接着砌围墙了。
长丰投资公司未经规划许可,私建围墙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按照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长丰投资公司在未经长丰星城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业主共有资源上建立围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四)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的规定,长丰投资公司也已涉嫌侵权违法。
在中央和习总书记如此高度关注民生,并着力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恳请领导能本着真真切切为老百姓着想的态度,体恤民情,及时责成长丰投资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相应处罚。同时,责令长丰投资公司尽快清理小区一、二期之间的障碍物,确保小区内部道路畅通,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再次恳求各位领导能为民做主!
(部分证据图片,因无法上传,待领导您调查时,我们在提交。)
长丰星城全体业主
2015年7月31日
“dkali”网友:
您好!
您于7月31日关于《无良开发商为利违法修建围墙,请父母官您为我们作主啊~~!并督促开发商对业主公示规划图!》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来信中提到的督促开发商公示规划图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长丰星城和丰源国际是长丰投资开发公司先后开发的两个楼盘,交房时间相差约五年,长丰星城是对当时长丰集团内部职工销售,价格比较低,丰源国际为市场化销售。现分别由两个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收费标准相差较大。在丰源国际建设前期,两小区之间存在一条简易围墙,但是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考虑到两个小区的长治久安、后期管理等因素,提出重建围墙。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长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就与长丰星城业委会、长丰星城27、28、30栋业主代表进行协商,经过多次协商。在2015年7月10日,在湘龙街道的组织下在丰源国际售楼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街道司法所、派出所、长丰星城业委会、长丰星城27、28、30栋业主代表、长丰星城物业公司、丰源国际物业公司、长丰投资公司共同参与的协调会,会上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建设围墙并确定初步围墙建设方案,然后长丰投资开发公司在长丰星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长丰投资开发公司根据收集的意见修改了方案于7月15日开始围墙建设。然后再协商方案之后,未能到场的部分业主仍然不满意。
2015年7月28日,在湘龙街道防控中队会议室再次召开的关于协调长丰星城与丰源国际围墙纠纷的专题会议。会上国土部门认为,长丰星城和丰源国际两个项目在2012年进行了土地分割,长丰星城的国土证已经分户到业主,丰源国际的土地证还在长丰投资公司名下。两个小区建设相差五年,现分属两个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费收取标准不同。开发商因为管理的需要,在丰源国际土地红线范围内建设围墙合理合法。
2015年8月1日,丰源国际的业主代表在长沙县信访局表达自己的诉求,称开发商承诺丰源国际是一个拥有高端配套设施的独立小区,认为丰源国际小区公摊不能作为别人(长丰星城)的便捷通道,休闲场所,希望政府协助丰源国际建设好小区围墙。
2015年8月6日,湘龙街道与长丰投资公司联系,要求长丰投资公司公示长丰星城规划图纸,长丰投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示规划图纸需经过集团会上讨论。我街道已责令其尽快上报并公示。
2015年8月7日,湘龙街道与长沙县城乡规划局取得联系,核实长丰星城报建规划问题。经调查,长丰星城建设规划图纸上并无围墙的报建(包括小区外围围墙)。经了解,围墙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围墙的建设并不需要单独报建。同时,长沙县城乡规划局,将根据群众申请,按政务公开的程序公开长丰星城建设规划图。
8月7日,湘龙街道工作人员到丰源国际小区调查,第一,根据国土用地图纸现场查看,该围墙建设范围属于丰源国际小区围墙范围内。第二,围墙的建设已基本完成,围墙西侧的消防门正在安装当中,围墙东侧已安装了消防通道门,且留有人行通道,并设置保安亭,据物业介绍人员,该人行通道将每日定时开放,方便两个小区业主的生活。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88289208)。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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