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
您好!最近我想回长沙创业,查询了下有关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但是“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才够申请资格。我觉得这点不好,理由是:
政府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首先是希望大学生能够自主创业成功,这样才能真正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同时为社会做出贡献。但是由于刚出校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往往由于缺乏“社会阅历” 而失败;而毕业后四五年的大学生具备了这个必备条件却不能享受这些政策优惠。
所以,我觉得“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应该放宽条件“在毕业后五年内”!如果是这样,我为这些学子深深感谢您!
打扰您了!
一个想创业的待业大学生
冰魄尘:
你好!
感谢你对我市创业富民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你来信中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也是重要的创业主体。考虑到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在社会阅历、资金等方面较缺乏,是创业就业弱势群体,为最大限度地引导大学生走自主创业之路,扩大就业容量、缓解就业压力,市委、市政府将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及其初始创办的企业纳入重点扶持范围,此类大学生及其初始创立的企业可专享只针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可申报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根据《长沙市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的操作规程(修订稿)》(长创发[2012]5号),具有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历及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毕业证发放之日起计算)二年以内在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初始创办各类企业,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且出资额高于其他合伙人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者,可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经营场所租金补助发放期限最长为二年,从企业注册之日算起,第一年补助标准为800元每月,第二年补助标准为600元每月,实际租金低于补助标准按实补助,补助未及时申报的过期不补。
2、可申报廉租住房补贴。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及就业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操作规程〉和〈长沙市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经营场所租赁补贴操作规程〉的通知》(长房政发[2009]037号)文件精神,具有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历及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或毕业(毕业证发放之日起计算)二年以内在长初始创办各类企业,并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但不能提供创业基地或宿舍的,以及租赁大学生创业基地以外经营场所创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者,可享受廉租住房补贴,详询市住房保障局84662730。
3、开设大学生创业绿色通道,创业证件一站式办理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人社局(小额担保贷款)等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可享受大学生创业登记注册,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费用,注册登记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且无重大要件缺失的,实行即到即办;免费为大学生创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并提供免费税务知识培训等多项创业便利服务。具体事宜可电讯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88665081。
二、根据《关于大力推动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业之都的若干意见》(长发[2008]23号)和《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09]21号)文件精神,长沙市委、市政府鼓励全民创业(含大学生创业),所有在长初始创办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可申报项目资助和贷款贴息(大学生创业企业可适当倾斜,重点扶持)。项目资助额度在10万元以内,且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额度;贷款贴息的贴息年限不超过2年,年贴息总额度不超过10万元。创业者可登陆长沙创业网参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第二批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了解申报条件和要求。
2、根据行业不同,其他市直部门如市农办、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团市委等部门也有相应的创业优惠政策及项目扶持,详询各主管单位。
3、可申请创业贷款。目前主要有三条途径:
(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劳社发[2009]98号)文件规定: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含中职)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自主创业,均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政策。个人或其合伙经营实体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租赁或承包经营,或从事出租车营运、客运货运的个人必须出具租赁承包合同,或提供营运证;②有固定的经营场地(运输业除外)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③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④具备还贷能力;⑤通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⑥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详询市人社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84907759。
(2)团市委、市创业办、长沙银行先导区支行和长沙市岳麓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长沙创业青年金融服务中心,每年从长沙银行先导区支行划出3个亿的专项贷款资金用于扶持长沙青年创业,可采用联合担保等形式贷款。详询长沙银行先导区支行:88713055。
(3)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了小额贷款业务,可采用抵押贷款和联合担保等形式借贷,详询邮政储蓄银行长沙市分行信贷部:84535304。
未尽事宜,详询长沙市创业办:85501017。
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