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我是天心区侯家塘钱隆首府7号楼的业主,当我于2014年7月3日收房时发现小区7号栋南向围墙外的戒毒康复中心楼顶(6层)建筑上设置了将近二十几根通讯基站天线,其中18根已装有瓣状发射散天线。后经业主们调查得知该通信基站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运营商设立;与我们所居住的钱隆首府7栋楼的直线距离只有25米(据查基站50米以内属于环境保护目标),该基站的电磁辐射污染对我们业主的生活及健康造成极大地危害和困扰,人人惶恐。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定期检查电磁辐射设备及其环境保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我们多数是这天剑社区附近的老居民,费尽全家之力花100多万来改善居住条件,尤打算让老人和小孩能过上好日子,没想到无良开发商在销售时一直未告知我们基站近距离存在,无得运营商在我们投诉后承诺在无手续的情况下先停止运转(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无建站审批手续和环评报告仍单方面违规运营),更可恨是市环保局辐射科在我们多次登门上访后仍为运营商打掩护,不对违规基站执法。 市长先生,今向您写信,恳请拆除此基站,还我良好家园环境,解决民生问题,体贴老百姓,为民作主;同时消除政府部门现有不作为的现象,挽回公信力! 再次恳请拆除此基站,尽快解决为感!
经核实,上述基站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扫把塘魔戒大院楼顶,分别为移动、电信、联通三家公司所属,其中电信、联通公司基站先于钱隆首府小区建设,同时,存在通信公司部分基站环保手续未完全履行到位。
根据湖南中旅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显示,钱隆首府小区部分楼层辐射水平数据未超过《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相关要求(公众照射电场强度小于12v/m,公众照射小于40uw/cm2)。由于上述基站部分先于小区建设,钱隆首府住宅小区建设时未充分考虑周边辐射环境影响,同时,部分通信公司未完全履行环保手续。
鉴于上述基站属于周边重要通讯设施,且部分基站先于小区建设,情况较为复杂,为解决公众诉求,我局将结合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协调通信部门对上述基站进行调整,调整后,将邀请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以确保钱隆首府小区各敏感点环境辐射水平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