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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天心区市政管理局工程管理干部

2018-4-19 10:31:22发布90次查看
长沙市天心区市政管理局工程管理干部邓建湘,利用职权之便,把市政工程项目上的材料,钢筋,水泥,红砖,整车的往家里搬运,私房座落在天心区南湖路长坡一街,搭建违障建筑房屋150平方米左右,,并且包括建造该房屋时要挖山,出土,及一切有关费用,都是混在公用市政工程款内一起付款.私人并没有掏出一分一厘,因为搭建的违障建筑房屋非常隐蔽,从外面是无法看出,请各级领导明查,
注:因房屋是当时的单位分配住房,共三楼.,而邓建湘也因为关系等等原因,一人就以很低的价格买了整个单元的三楼整成和一楼的门面,而整栋楼房是座南朝北.而南面是一个斜山坡.正与三楼平行.所以要用人工挖山出土,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天心区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通过与相关人员谈话、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一、被反映人邓建湘的基本情况
邓建湘,男,汉族,1956年2月出生,在天心区市政局工作。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1995年邓建湘享受天心区市政局的福利分房,该房屋位于天心区南湖路长坡一街附15栋306,房屋为南北布局,产权人为邓建湘,面积70多平米。1996年邓建湘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原客厅南墙打通,在客厅南墙紧邻的土坡上扩建了一处长约3米、宽约6米,面积约18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作为新客厅,同时在新客厅的西、南两侧留窗户采光,装修房屋由王姓宁乡人带队施工,建筑材料由施工方负责购买,装修材料由邓建湘自己购买,装修房屋(含购买装修材料、工时费)、主体建筑(含购买建筑材料、工时费)共花费约3万元左右。
综上,举报信反映邓建湘搭建违章建筑的情况属实,违章建筑面积约18平米,并非举报信上反映的150平米左右的违章建筑,同时在调查中未发现邓建湘利用职务之便将市政工程项目上的建筑材料用于该违章建筑的搭建。
对于违章建筑,我们将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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