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主义与行政不作为真的可以让政府机关自圆其说吗?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家人已经于2012年9月和12月两次向您实名举报长沙市岳麓区阜埠河路46号居民楼后北墙边的违章建筑一事,由于有您的督办,12月9日,自称是岳麓区桔子洲街道办事处负责城管的李姓干部(称上任现岗位才三天),组织举报人我们(贺立勍夫妇)、被举报人黄义红、天马村副书记吴国南和分管国土规划的村干部黄建辉见面协调座谈(时间:19:30左右,地点:岳麓区天麓酒店10楼茶座喝茶,见面没有正式介绍身份和目的,也没有议题,并非政府官员所说召开专题会议),会上我们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求被举报方将该违章建筑恢复原状,屋面漏雨修换屋面,墙体损坏修换墙体,不能扩大违章建筑面积,改变违章建筑用途,占用违章建筑与我们住房之间的消防通道,该违章建筑拆除与否是政府部门的工作,如不拆除,由被举报方写出书面承诺确保安全,承诺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被举报方和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此项要求被举报方和街道办事处李干部没有同意(街道办事处汇报就变成了同意,真是颠倒黑白,是非不分);二是要求被举报方拿出3万元安全保证金给举报人,在违章建筑拆除或举报人的房屋拆迁(即埠河路46号居民楼)或违章建筑所致的安全隐患排除后全额退还被举报人(并非“一次性支付举报方3万元安全保障金”),此项要求被举报方和街道办事处李干部也没有同意;无奈之下,我方再提出第三个建议,能否在该违章建筑上加建一小层平房(周边也有这种房屋),其中第二层归举报人所有,控制被举报人不在违章建筑中生火或拥有火种等安全问题发生,另外也方便我方在维修自家的外墙面及下水管道时,有搭放木架或梯子的地方,但现在我们完全无法修复自家房屋的北边外墙及地下室,因为违章建筑与我家房屋之间没有任何空间了,以前相隔几米远的间距已被违章建筑完全占据了(现在因事主家扩建违章建筑,我家北边的下水管道受损、负一楼墙面被凿坏,事主黄义红均知情,还主动打过电话告诉我们此事,答应会帮我们修复好,但只是说说而已,未有行动),事主黄义红因扩建违章建筑之事觉得理亏,且扩建后完全占据了违章建筑与埠河路46号居民楼之间原有的两米多宽的间距,事主黄义红对我方提出的第三个方案默认,未发表反对意见(且这种方案有先例,位于西边一户邻居就是通过这种方法解决的),但负责城管的李干部不同意、村委干部未发表意见(而并非简单的所谓“其中一层归举报方所有,此项要求街道和村委均不同意”)。村委吴干部从头至尾未说过一句话,未提出任何建议,估计他对这次的协调座谈也很无语,很明显这次协商没有任何诚意,也没有任何结果,这次所谓的专题会议就是如此研究的,我们不知道基层政府工作是否方法历来如此,还是被临时工代理了一次。总之,我们提处的所有建议均不北采纳,而他们又不提出任何有效建议,以便我方参考或协商,李干部只是告诉我们:“违章建筑街道办是不会拆的,要拆就请上级来拆”,此后再无音信了。
对于举报的违章建筑扩建,变成出租房屋后,改变了原先的用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相隔10米的对面还有一幼儿园),严重影响了附近民居、幼儿园孩子们、特别是我们家的生活,使附近居民、幼儿园孩子和我们陷入恐惧之中,如果幼儿园孩子们真的由此出了意外,我敢肯定媒体一定会曝光事情的真相,而我们也可以道出自己的心声。难道一定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时候才来解决很早以前就存在问题吗?难道所有的纠纷只能依靠媒体曝光和与职能部门打“行政不作为”的官司才引起重视吗?如果真是如此,那只能说是我们的悲哀。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为了将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我和家人为此“违章建筑改建扩建”问题电话和书面举报到长沙市城管局、岳麓区城管局、岳麓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岳麓区城管局拆违办、岳麓区桔子洲办事处城管中队不下10次,为此事奔波我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仅仅岳麓区桔子洲办事处城管中队面召我们当面了解情况,主管部门没有一次有正式通知我们见面了解情况,或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我们,更谈不上召开协商会议,如果真的能协商好让大家都满意,我就真要写感谢信了,感谢这个不颠倒黑白,不欺世盗名,不欺上压下的办事处(所谓“目前,桔子洲街道和城管执法中队正在进一步做工作,争取化解双方矛盾”只是应付上级部门调查的说辞而已),如果市长您(或者您的部下)百忙中去岳麓区桔子洲办事处天马村附近看看如雨后春笋般的违章建筑,也可以领略一下办事处的工作成绩,不虚长沙市违章建筑城一行。作为普通市民我们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希望能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遵纪守法、和睦相处、确保安全的良好社会秩序,让“文明长沙”名符其实。
举报人:贺立勍
联系电话13308486333、18674876658
2013年1月14日
(注:埠河路46号居民楼于1996年就建好了,当时其北边无任何建筑,几年后事主黄义红为了建安置房在埠河路46号北边相隔几米远处搭建了临时工棚,考虑到临时工棚会拆除,且相隔有几米远的距离,作为邻居我们当时未制止其行为,其6层楼的安置房屋就在临时工棚北边马路对面,相距约10米宽,该临时工棚应在安置房建好后应无条件地拆除,现已变成危房就更应无条件拆除,天马村有那么多建安置房的村民搭建过临时工棚,为什么只有事主黄义红的临时工棚至今还未拆除,而且还变本加厉地改建扩建,这是谁在为其撑腰?谁在为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我们有理由问责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履行其职责,可笑的是岳麓区城管局拆违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至今还责难我们:为什么当初不制止该违章行为,到现在才提及此事,我们只能一声叹息的说:我们有能力维护好自己的权力吗?如果不是其改建扩建的行为对我们的影响太大了,我们是可以忍受的,对于举报和抗议我们是迫不得已、无奈之举。我们就事论事,只是为了维权,至今对桔子洲办事处的干部和上级领导没有任何个人恩怨和成见)
市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区已责成桔子洲街道处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