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已指派东塘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没有一个具体答复,也没见来任何电话。
您好,来信已收悉!
根据大都市第七区承租人反映的情况,经我局东塘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前往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东塘大都市商业街第七区的长沙婴童美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调查核实,现将调查的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长沙婴童美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与第七区租赁户唐艳等商户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经过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终审,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由该公司退还商户租赁期限租金,双方的民事纠纷现已告一段落。经法院调查了解,法院虽然判决解除租赁合同,主要是基于唐艳等商户已事实上停止了租赁,但并未认定该公司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欺诈”行为。
2、长沙婴童美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东塘大都市第七区开办婴童美商城,为商户提供出租,物业及商铺服务,至于举报人提出的香港婴童美公司在香港注册,但没有实体经营。我们基于这一点调查证实,举报人提出的该公司在原来的广告招商中运用了香港婴童美公司授权经营,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租及物业管理服务时均用的是“长沙婴童美”为主体,以长沙婴童美公司进行经营,暂未发现继续借用香港婴童美公司进行欺诈商铺行为。
3、对于我们调查中发现剩余租金的返还问题,该公司已与部分商户达成一致协议,公司将积极协助这些商户将其商铺转租,并在招商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偿还租金。目前,有大部分商户已经认可解决方案,对于极个别商户,如果不能接受此种方案,该公司已建议其继续启动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执行,届时我局东塘派出所将要求该公司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