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我是芙蓉区荷花园3片的居民,我们小区有一块空坪,原来是作为小区停车之用的,后来小区里一些有前科的不法人员将一些小菜贩引进在此卖菜,慢慢的形成了一个集市,给我们小区带来很多不便,小区内垃圾遍地,小贩们把楼道当成了厕所,我们多次向街道和社区反映都没有解决,现在不法分子每月以300元一个摊位收费,每月可收2万多元,居民认为社区怎么成了恶势力的保护伞了。难道政府是保护霸道人的吗?我们期待政府给我们答复。
原荷花园社区荷花园菜市场自1998年起成立,覆盖我社区安置小区三片区、芙蓉区教师村宿舍、芙蓉区政府宿舍、怡荷园、咏荷苑等多处居民小区,但因管理不善经营状况不佳,2001年左右倒闭,荷花园菜市场现处于无电无水无人管理的“三无”状况。该居民小区1500米范围内无另外规范行菜市场,居民的需求直接性促成流动摊贩点的形成。
荷花园违规菜市场自2001年左右形成之日起,对我社区居民造成重大困扰,垃圾、污水横流,噪音扰民严重,我社区多次接到当地居民及投诉,针对该菜市场我社区曾做大量的工作。
2011年,我社区联合各上级单位对安置小区三片进行改造。对该小区的路面、生活污水管道、绿化、照明进行了大型改造,包括与原荷花园菜市场管理处方面联系,最终目的是拟将流动摊贩规范至荷花园菜市场内经营。但各流动摊贩均以无力承担荷花园菜市场内管理费的理由拒绝进入市场内经营。由于该地段位置有限,长期有菜贩深夜11点开始争抢摊位,大打出手,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
针对该流动摊点,我社区多次进行过大型的取缔活动,联合工商、税务、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等多部门进行执法行动,但行动结束后,流动摊贩继续集结,与我社区工作人员打起游击,对我社区造成恶劣影响。
2012年我社区为加强社区人居环境、规范该市场经营环境,拟将该市场定时、定点、有序的进行整合式管理,当地居民管理为主,以居民自治的形式,进行规范化经营,以期将恶劣影响降到最低。
2012年7月,因荷花园安置小区10余年来无物业、无房屋维修基金,当地居民付桂华、刘盛等七位居民代表为改善自己的小区生活环境,主动找到社区要求对荷花园流动摊点进行管理,采取每个摊位240元/月的标准进行收费。收费以来,乱占、乱扔等不文明行为大大减少,规范性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该费用我社区并未收取一分一厘,所有费用有此七位居民自行处理,用于环境的维护及人员工资等用途,包括市场正常维护、道路清理、设备维护等相关费用。
此七位居民系我社区拆迁安置居民,七人均有正当收入来源,所从事职业有的士司机、私营业主等,市长信箱id458832中所说有前科的不法人员一说系无稽之谈。下一步将进行小区内整体围栏、停车道闸、停车位的划分,务必将小区环境卫生、停车困难等诸多问题进行改善。
2012年11月19日,潇湘晨报记者对我社区该流动菜摊现象进行采访,并做了积极、正面的报道。见报2012年11月20日b08版。
为了保障居民出行,维护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结合芙管办发[2013]4号文件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城区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