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看到了蕉溪乡人民政府2014年10月16日的回复。我们还想发表以下质疑:
一. 我们郑重声明:郭焕仁反映的占地问题,至今只有彭村长出面找过郭焕仁,只有张副乡长现身带人铲除了水泥墩,只有蕉溪乡人民政府不顾客观事实的存在,就此事在“红网-百姓呼声”上造谣欺骗上级领导和网民,所以,当事双方就是蕉溪乡村非法侵害农民利益,非法抢夺农民的饭碗,非法迫害得郭焕仁一家六口人只剩下了5分田耕种。郭焕人一家人都拿不到国家的固定工资,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我们迫切请求长沙市长,市委领导维护郭焕仁等村民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蕉溪乡人民政府再不要坚持什么“司法途径”等那一套强盗逻辑,尽快将郭焕仁等村民的自留田上的泥土铲除,让自留田还原耕种,让郭焕仁等村民好好地在新中国活下去......
二. 2010年5月《大浏高速企业拆迁协议书》中明确指出:涉危涉爆企业经权威部门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厂国家安全标准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位于蕉溪乡常丰村的浏阳新艺术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艺术”)需整厂搬迁。并已付给“新艺术”整厂拆迁补偿费1681万3127元,(其中企业租用土地补偿费95万7392元,企业重建租用地补偿费266万6718元)然而,“新艺术”2003年租赁我村1300多亩农田和茶林山地到底付出了多少钱呢,我们强烈要求蕉溪乡人民政府把有关证据全部亮出来,让上级领导仔细查看,分析.....
“新艺术”既然已经领取了国家整厂拆迁补偿费拆迁了,那么“新艺术”的重建用地从哪里来呢?蕉溪乡人民政府从未与我们村民办理过任何土地租赁,征迁手续,蕉溪乡人民政府绝对没有资格将属于我们村民所有的1300多亩责任田和责任山征迁给“新艺术”在原址重建。“新艺术”的重建地盘问题都没解决好,哪里还有什么“重建审批”等废话可谈呢?
三 .有关中央文件:
1. 2014年中央1号文件第17条规定: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19条又规定:要切实保证耕地数量不能减少。
2. 国务院(2007)71号文件规定:“要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3. 国务院在《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第四条中规定:“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
4.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四. 请问蕉溪乡人民政府:你们现在还在坚决支持“新艺术”在原址将1300多亩农田,茶林山地改作花炮制造基地,还在坚持什么“尚在租赁期内”,即租赁期 50 年,租金为:农田每年每亩140元,茶林山地每年每亩4元,难道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对抗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吗?难道这样的腐败作风不应该彻底整治吗?
最后,我们强烈要求蕉溪乡人民政府,要求蕉溪乡党委书记:直截了当,毫不含糊地答复我们:
1. 郭焕兴,彭道海,肖诗民,彭道折等村民的土地至今还被“新艺术”霸占着,11年多了没拿到1分钱,怎么办?
2. 塘安组边山小组的3 亩小组公用山地也被“新艺术”霸占着,11年多了没拿到一分钱,怎么办?
3. 郭焕仁,郭焕辉,郭焕平等村民的自留田被乡村强行填了土,不能耕种,怎么办?
4. 我们强烈要求蕉溪乡人民政府坚决执行国务院(2007)71号文件的规定,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强烈要求蕉溪乡人民政府坚决执行烟花爆竹工厂国家安全标准规定,彻底为人民消除安全隐患; 强烈要求蕉溪乡人民政府尊重“新艺术”已经领取了国家重建用地补偿费(远远超过自己当时租赁我村土地付款数)拆迁了这个事实; 尊重我们的那1300多亩农田.茶林山地,绝大部分都被乡政府支持“新艺术”这个小花炮厂至今已闲置了11年多的实际情况,尽早将我们赖以生存的1300多亩责任田和责任山归还我们。怎么办?
此致
敬礼!
蕉溪乡常丰村全体受害村民 2014年10月20日
郭焕仁:
你好!
你在长沙市市长信箱来信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批转至我乡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浏阳市新艺术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位于蕉溪乡常丰村,2003年通过招商引资引进,2010年因修建大浏高速整体拆迁,后经批准在原址重建。该企业建厂时,曾向当地村组租用土地1300多亩用于厂区建设,租用期50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该宗土地使用权问题,经咨询浏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并依据湖南省众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浏阳市新艺术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在租用期内新艺术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租用合同依然有效。如仍有异议,我们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等正当方式予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个别村民认为,蕉溪乡人民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新艺术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时,没有秉公办理,徇私舞弊,甚至贪污腐化,可以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我们一再重申,保障公平正义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可争议应得到保护,但作为公民也应自觉守法,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新艺术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相关信访问题已多次在网上给予回复,今后与此有关内容来信我们将不予受理,信访人可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蕉溪乡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