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周利萍(身份证号码为430111195303231621)与方政(美国永久居留权永久居留证号码:a90251037)都为长沙市建筑工程公司四处职工,于1978年9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方政于1980年年初前往美国探亲,旅居美国一直未回中国。方政的户口也在第一代身份证出台前被注销。而周利萍户口簿上显示的婚姻状况为已婚,因方政本人未回国,且没有方政的身份证及户口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已咨询过专业律师,没有身份证及身份证号码和户口,起诉离婚或者宣告失踪,派出所和法院都不会受理)。
此次火星棚户区项目拆迁,周利萍个人名下唯一的房产在拆迁范围之中(房权证 芙蓉字第:00223637),且在7月就已响应政策号召,提早和指挥部签了拆迁协议。 如果没有拆迁这回事情,我们家的特殊情况也不会有别的影响。正因为棚户区拆迁,我的特殊情况才影响到了货币补贴的申请。其他条件都符合棚户区货币补贴的相关要求,就只有配偶的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我家的情况,我们单位(长沙市建筑公司公司四处)及四处宿舍的邻居都清楚。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和社区都给我了回复意见,但都是搬条款要我提供完备的资料,问题是:我现在根本提供不了我配偶的资料,他出国36年没有回来过,而且那个时候没有第一代身份证,户口也注销了。我的这个问题需要解决啊 ,并不是各个部门相互踢皮球!
来信人周女士系火星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征收户周利萍,该户就征收过程中因其特殊情况无法办理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已多次来信上访,指挥部也多次进行答复,并与本人进行沟通。
根据长沙市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政策必须提供夫妻双方的相关资料,由于周利萍无法提供其丈夫方政的身份证及户口证明以及双方婚姻相关证明,芙蓉区住保局对其进行初审并就此个案向市住保局进行专题汇报,市住保局根据其个案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并对周利萍本人进行了回复,根据长政发【2014】38号文件政策规定,周利萍无法提供其丈夫方政的身份证、户口证明以及双方夫妻关系的相关证明,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就无法办理。
建议市政府组织市民政局、市住保局、市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讨论,特事特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