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2014年12月31日在湘雅医院出生,属于婚内、单独二孩政策内合法出生的婴儿,所有上户证件齐全。
由于今年有计划带宝宝出国旅行,办护照需要先办理户口,所以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临近下班时间,我去自己户口所在地芙蓉北路派出所给宝宝上户,工作人员给我一张表格和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让我下周一(2月29日)去办理。2月29日,我特意提前了一个小时到达派出所,工作人员查看完资料确认无误并装订好,突然来了句:“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办?”,然后她给区公安分局户藉科打了电话,最后给我的结果是:“那你这个今天办不了,超过1岁要按补录的程序”。我问她:“要怎么补呢?”没有答复(估计她自己也不清楚怎么办)。我再问:“为什么没有事先告之呢?我们都是特意请假过来办理的?”户藉民警就像老大姐般开始数落人:“谁叫你不早点过来办呢?小孩一出生就要来办啊!”我回答:“可是之前一直是3岁前都可以办理的,你们有新的政策也应该通过社区进行相应的宣传呀!”户藉民警坚持是我们自己造成的,最后也没告诉我应该怎么补办。
之后,我打了区公安局户藉科电话,那边让我留了手机号码,说会有民警跟我联系,但一个多星期过去了,也没有任何消息。 我第一个小孩也是3岁左右上的户口,如果不是上幼儿园,户口本根本就没有使用过,我不认为把这个年龄提前到1岁是必要的。
另外,市公安局网站上的办事指南里面仍然是“3岁以前不需走补录程序”。如果按照新政策超过1岁就要补录,起码也应该通过社区和网站进行宣传和公示。
因为先生是一名医生,从周一至周日均无休息日,只能选择在无手术的中午挤出一点时间,但今天刚刚联系过派出所,告之我们即使是补录,中午也没有民警接待,只能2点半以后办理。我深深感觉到“找公安局办事,难!”更没想到一个正常途径出生的宝宝办个户口都这么难!
期待市公安局的诚意回复。
您好:
您的邮件已收悉,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乡政办发【2016】12号文件。第八章补登、恢复 第六十四条年满1周岁人员从未登记过户口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向本人居住地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补登,并接受民警与补登人员或监护人的见面谈话调查,形成调查材料。如有不明也可致电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0731-85901067咨询。
长沙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