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到十几个楼盘去看了看,每个楼盘都有住房赠送进户花园、室内花园、阳台、飘窗面积多少的宣传和提法。我知道住房面积计算是有法定标准的,且要经过政府指定专业机构核定的。请问楼盘所指上述赠送面积是法定计入面积的赠送,还是法定不计入面积的赠送?如果是法定不计入面积也算赠送吗?政府应如何规范这种现象?
问惑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委责成市房屋产权监理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产测绘单位资格审查认证制度。同时要求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另外国家颁布了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湖南省建设厅颁发了湘建房[2010]295号文件,对面积测算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因此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产测绘成果,其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都经过了房屋登记机构审核,是有据可依的,是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
具体到阳台、凸(飘)窗等面积的计算,湘建房[2010]295号文件明确规定:
1、未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
2、封闭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3、独立户室内未封闭的花园房屋和阳光屋,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独立户室内封闭的花园房屋和阳光屋,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5、落地凸窗,凸窗高度≥2.2米,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6、非落地的凸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因此,阳台、凸(飘)窗等面积是计算全面积、半面积,或不计算面积,应依实际情况按上述规定计算,并非以开发商是否赠送为依据。目前部分楼盘广告中确实有赠送面积的销售方式,如属虚假广告应由工商部门查处,如赠送的面积计入了产权面积,而又未履行赠送义务,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最终的建筑面积结果以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为准。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