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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长沙备案“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

2017-12-1 8:20:12发布152次查看
由于本人以为“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生小孩前只要在异地医院和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电脑系统就会自动备案到长沙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能否在生完宝宝以后到长沙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批。并完成相应费用的报销手续!
您好,根据长医险【2007】10号文件规定:参保职工因探亲期间、驻外地工作需在外地分娩,或因急产未能赴本人选定的医院分娩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生育保险科备案后方可同意报销费用。其他未在定点医院就诊或在定点医院就诊而未在定点医院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参保职工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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