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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古长沙,不要在现在的长沙市建新建筑

2017-11-30 14:26:48发布136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我写上次那封信给你的目的不是仅仅保护长沙的古建筑,而是把整个古长沙保留下来,在附近(如:洞井)再建一个现代的长沙。故那封信应该是转给建委,从城建规划抓起。
下面我把上封信再发给你一次,愿你做好这件留芳万年的丰功伟事。
诚挚的建议保留古长沙遗迹
湖南省、长沙市政府:
省长、市长|“:
请谅冒昧打搅。
长沙市的规划、建设、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以至于中央、国务院要把长沙建成国际大都市。这是大好事,也是对我们湖南省、长沙市政府这许多年来在长沙市的发展建设上给与的充分肯定。
但是下一步把长沙建成国际大都市,必然要作大的变化。会不会把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古长沙搞得荡然无存呢?这令我们感到忧虑。
在过去的十多年间,长沙市政府、建委在近现代保护建筑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成绩斐然。
还有许多值得保留的近代、古代建筑或构筑物、街道、码头等(见附件),若不保留,将来想恢复都困难了。济南火车站在拆除二十多年后又要恢复原貌……。前车之辙,不可不鉴啊!
东南亚的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就是在旧城区的旁边建了一座新城;旧的加德满都专供全世界的游人参观。
现在长沙市的发展也可参照这个模式。不是要把株洲、湘潭与长沙三市融城吗?长沙市不也正在南移吗?何不就在新的省政府附近(洞井铺)建一新的长沙,而留下现在这个古长沙。
希望省市政府认真考虑这个长沙市大多数人的建议,这是功盖千秋的大好事,全中国人民永远都会记得这一丰功伟业。千万不要在这个事情上犯糊涂,成为历史的罪人。
良言苦口。见谅!
希望得到你们的回复。
湖南大学 教授 985工程首席科学家 尚守平 2014/7/2
13908463282 sps@hnu.edu.cn
尚守平教授:
您好!您关于保留古长沙,不要在现在的长沙市新建建筑的来信收悉,对于此建议,市规划局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长沙市的城市性质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29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629平方公里。长沙的城市建设目标为:基本形成符合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特点的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强化浏阳、宁乡的市域次中心地位与作用,并与株洲、湘潭共同构筑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群。基本形成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功能结构,按照“一主两次六组团”,构筑青山、秀水、绿洲、名城融为一体的都市区空间格局。
二、市委市政府一直注重长沙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2004年长沙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并由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后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使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及制度化的轨道。同时,在《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中明确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要点,在中心城区重点保护历史城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地下文物埋藏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域重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古遗址(古墓葬)。按照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性及风貌完整性原则,划定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提出保护要求,逐步恢复各保护区内重要的人文景点。规划确定了一个历史城区、两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两片历史文化街区和四片历史地段。
三、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原则为: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历史保护与设施更新相结合、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塑造城市形象相结合。您所提出的保护古城、建设新城的意见与以上原则基本相符,但仍需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定位和布局的要求,长株潭三市中心区现控制为长株潭城市群的生态绿心地带。
四、目前,市规划局已委托同济大学设计院与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院一起编制《长沙古城风貌核心区保护规划》,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风貌核心区域,区内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严禁在核心区范围内新建高层建筑,保护山水洲城城市空间格局。待保护规划审批通过后,长沙古城风貌核心区的城市设计工作也会开展,届时,长沙古城保护与建设将会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您所提出的不要在现在的长沙市新建建筑的问题,市规划局将认真考虑,对于老城区的建设,我们将采取有机更新的模式进行,根据保护范围严格控制新建建筑。
感谢您对长沙市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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