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沙市新河小学校舍始建于1980年,1994年房改后,由住房职工购买了房屋所有权,房屋的所属单位为长沙市教育局,是一个六层二十四户砖瓦结构的房屋。在购买时,交了房屋维修基金,但从来没有进行过维护。房顶出现漏水现象,找人也无门,教育局的领导说,你们购买了房屋就是个人财产,我们管不了。楼顶住户只得自己花钱解决,这也不算什么。出点钱就得到了解决。随着时间的流失,屋顶的水勾、房屋的边缘的水泥和砖块风化,不断的往下掉,有几次都险些砸人,荣幸的事是没有伤害到人,只是住户产生恐慌心态,路过时随时提防。象我们这样的房屋,长沙市不止我们这一栋。怎样来管理,怎样来维护,使市民有个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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