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府:
兹有我湖南省长沙县江背镇砖田新村鲁家屋组,浏醴高速由我组境内经过,占用土地。因部分征收款被他人贪污,多次上访、信访、上网一年多
之久。有劳湖南省信访局受理,招集双方协商,谁知砖田新村支部副书记于放明主管征收签字,将土地补偿款439659.4元转入中共党员鲁建国
个人户头,他们做第二手假账,将439659.4元强加于我组农户21户(伪造数据和签名,很简单的造假方法和手段,上级政府却以签名为由不做
调查,假账表附后)。蒙混过关,真是胆大包天,触犯了国家法律,办事极其恶劣,欺压人民,欺骗领导。对于此事,我们反复向省信访局请
求依法追究责任。领导要我们先找地方政府,我们随即找了砖田新村书记卢海军、副书记于放明、江背镇党委政府,他们吱吱唔唔,相互推委
,似乎有同流合污之疑,可以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
后来,我们以信件形式上访到县长信箱、市长信箱、省长信箱、市纪委,省纪委都没用,他们都是走形式,一级一级最后推到江背镇政府处理
,一点作用都没有。
我们全组村民一致认为:此笔补偿款为我们的续命钱,一定要把它追回,所以我们再次请求上级政府,能体恤民情,为民办事,严惩违法份子
,平息民愤,不甚感激。
村民代表:
李全成:13467648972 熊迪明:15802662845
此致
敬礼!
鲁家大屋全体组民
2013.9.1
李全成等信访人:
2013年8月26日,你们来信向长沙县县长信箱反映请求追回40多万元土地征收款的报告,现对具体情况进行回复。
2009年3月,浏醴高速公路建设途经江背镇砖田新村鲁家大屋组,征用该组部分房屋及山田水土。征收补偿资金到组进行分配后,你等部分村民要求追回40多万元对征收补偿款,多次到省、市、县、镇连续上访。为此,县纪委、县审计局、县重点工程管理局、江背镇等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并于2013年4月2号江背镇政府、2013年5月21日县纪委、县审计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和审计情况向你们进行了回复,你们对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持不同意见,仍然进行上访。2013年8月14日下午,县联席办为落实庆红县长有关该信访问题的批示精神,组织县纪委、县审计局、县重点工程管理局、县农办、江背镇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各部门在会上分别通报了前期调查情况,现就对你们在县长信箱要求追回40余万土地征收款的问题及情况再次说明如下:
1、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为2011年9月23日,鲁家大屋组组长鲁德武造表至财政所领取征收补偿款进行分配,造表金额总计968019.4元,并将其中一笔439659.4元虚造在鲁建国名下,冒充鲁建国签名,意图从财政所套取该笔资金,但被镇财政所会计龙朝明发现,该表非确切的到户分配表,只是以此虚列的此表套取该笔资金至本组,因此对该笔资金进行了拒付,其图简单省事,只在表上该笔资金后注明“暂未付,2011.9.25”字样。其余523860元已经按照分配到户名册发放到位。由于鲁德武在本次报账中未能将439659.4元领走,2011年10月19日,鲁德武又造了一个21人共计439659.4元的分配表册至财政所报账,鉴于该表册分配资金已经到户到人,高速公路指挥部、砖田新村支部书记卢海军、副书记于放明签字并同意发放。财政所对该笔资金进行了支付。村报账员吴晓取现后发现表册上有13人共计123000元是真实的,加上熊迪明出账的3000元,支付赖敏辉3000元,共计129000元,并进行了支付。而剩余的310659.4元系鲁德武伪造(共计8户,其中7户34000元/户,鲁德武个人78659.4元),村报账员吴晓发现其伪造后对该笔资金进行了拒付,鲁德武一直找村报账员,要求领回该笔资金。村报账员吴晓由于担心到户分配方案不真实且资金发放到组后被挪用,同时放在自己手中又不安全,于2011年10月22日将该笔资金存入江背镇邮政储蓄所;11月2日,将该笔资金转存至鲁家大屋组党小组长鲁建国在江背农商银行的存折上(由于该村民组无集体账户,经讨论,鲁建国系该组党小组长,受群众信任,故将该笔款项打入鲁建国个人存折账户,并实行存折由村报账员吴晓保管,密码由组长鲁德武管理,取款时必须三人同时到位,方能取款,以上的处理方式,是相关工作人员从对工作负责的态度起见,督促该组在详细确凿的分配方案形成后,才能将资金拨付到该组及分配到村民手中)。到2012年1月19日,具体到户分配方案明确之后,鲁德武将剩余的310659.4元以及后来鲁家大屋组收到的第三次补偿款40600元,收3户宅基地款35100元,鲁建国退还的3145元,一起分配到户(具体分配项目为: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共计分配了36人共计108415元到户;分配16户土地款39762元到户;独生子女补助13户共计46395元到户;分配159人黄花菜土补偿款106480元到户;按415元/人分配222人征收款90470元),在此操作过程中,无个人挪用、贪污行为。
2、县审计局、县纪委、江背镇政府对你们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已经发现存在未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账务处理欠妥当、造成群众误会的情况,县纪委已责成江背镇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财务管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要求江背镇纪委牵头组织调查人员于2013年3月25日在鲁家大屋组召开了户主大会将情况进行了说明,另鲁德武已辞去组长职务。
综合上述调查情况可以确定,你们反映40余万元土地征收款项已按册全部发放到户,无挪用、贪污现象,更不存在追回的情况,希望信访人理性对待,尊重客观事实,如信访人对调查结果仍有质疑,可委托代表到县重点工程管理局、江背镇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单位查看砖田新村鲁家大屋组浏醴高速拆迁资金数额、分配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
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