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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铺派出所,无正当理由不办理购房迁入户口。

2018-4-13 1:37:15发布25次查看
8月20号,我在新开铺派出所要求办理购房迁入户口,我是长沙市户口,按要求准备好了,购房合同,物业证明,户口本原件。派出所一位办理户口的女警,看了下合同就说我所购的小区“钱隆学府”不具备迁入条件,我不理解,这个解释,她直接要我找物业。我现场通过电话联系物业,物业说没有问题。我不明白,我办量户口,和物业有什么关系?再次询问,还是那句,不具备条件,我按办理要求准备好了相关的证明手续。为什么不能办理?不具备的理由?通通不回答?为了不影响现场其它人,我没有争执。我现在投诉,今天下午的这人女警!
穿的这身警服,有没有服务人民的样子?回答不了,就不要坐这个位子!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已电话联系当事人,事件已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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