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宝宝白日照在芝麻宝贝(湘江世纪城店)拍摄,店员并未签订合同,同时未提起电子照片的归属问题,只是简单的说20张照片做相册、相框,一共500元。拍摄完毕后,剩余的100张供选择的照片,商家说如果要拷贝走需要缴纳2000元。
根据《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30条相关规定,摄影、摄像、冲印、光盘刻录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消费者的胶卷、底片、磁带、存储卡及其存储的数据资料,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服务后,将相关底片、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并不得另行收费。
现21315不予受理,认为是超出套餐范围,属于自行定价。但是由于店员未声明多出电子档案收费的问题,这种行为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山东地方的做法就是要求全免费用。http://www.bzcm.net/news/2011-11/09/content_582546.htm
2015年6月19日我局收到投诉长沙开福区芝麻宝贝摄影部的投诉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我局高度重视,将投诉信息登记并分流至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调查处理。
接到分流信息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迅速将该投诉信息分流至芙蓉北路工商所。经工商所人员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以400元价格购买该次拍摄全部底片。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