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16年10月14日,我以“请求解决旺和家园部分餐饮店油烟乱排问题”为题发帖,请求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我小区餐饮店油烟乱排问题。发帖内容如下: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宁乡旺和家园l栋住户(旺和家园位于宁乡县玉潭街道宁乡一中后门正对面)。旺和家园l栋一楼部分门面作为餐饮门店使用。餐饮门店厨房未设置专门的油烟烟囱,油烟均通过管道排入小区地下排水通道。而小区地下排水通道又与一楼以上房屋的排水排气管道相连,餐饮店排出的油烟通过排气管道反涌至楼上住房,造成一楼以上住房内油烟弥漫,臭味难闻。业主多次与小区物业反映,物业尚无作为。业主也多次与餐饮店交涉,餐饮店拒不整改。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对此油烟乱排行为予以整治。谢谢!
宁乡县回复“请与宁乡县城管局联系,0731-87895892”。得到回复后,我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宁乡县城管局,城管局将问题反馈给街道有关负责人。街道有关负责人曾电话与我联系告知我,已经多次上门到相关餐饮店了解情况,督促整改;但同时表示,餐饮店不配合,街道也没有办法,只能劝解,无法执法拆除违规排放设备。
至今,问题尚未解决,并且没有进展。因该问题对我小区居民生活影响太大,我再次发帖求助。
请求如下:请责任部门主动作为,不要再留一个电话让我自行联系解决。
建议如下:建议参照市长信箱中,2016年7月6日网友“黑曼巴星星”投诉问题“商铺油烟直排扰民生活”和2016年9月5日“白衣-天使”投诉问题“金烨融府1楼韩姐驾到餐厅油烟污染”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即 由城管执法部门和环保监察执法部门联合执法,要求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设置高排烟囱,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关停。
谢谢!
网友“杨鑫”: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投诉后,我局城郊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找到旺和家园物业及相关快餐店经营者,就被投诉事情进行调查。经查,市民投诉的部分居民室内有油烟返入的情况确实存在,但具体返入原因不详。
在今年8月份之前,该处餐饮店的灶台在设门口,油烟直接对外排放,市民进行了投诉,我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书后,店主将灶台移到了后面,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后来市民又投诉油烟沿下水道管进入室内,前段时间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及餐饮店经营者就排污情况进行协调处理,各门店经营者同意尽快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后因投诉人过激行为将餐饮店排烟管损坏后,引起门店经营者不满,拒绝接受调解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组织各方进行协调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宁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6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