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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2018-4-12 20:53:15发布34次查看
请问房产大厅没有评估的咨询窗口。评估是按什么公式计算的。我们自己可以计算吗。我想问一下。我有一套80平米的房改房。房子是78年建成的。5层的砖房。在韶山路,东塘。现在评估价是多少。赠与和买卖是一个评估价吗。到哪里可以去评估。谢谢了。
您好!来信收到!
您来信中咨询的有关房产评估的问题,答复如下:长沙市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工作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通知》(财税〔2011〕61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2〕18号)以及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相关文件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从2012年7月起开始实施的,主要为税务机关确定二手房交易计税依据服务。目前住宅类存量房纳税评估采用批量评估技术,纳税人申报存量房交易价格后,税务工作人员应用湖南省地税局存量房评估(软件)系统进行评估,根据房屋的种类、详细地址、建成时间、结构、面积、朝向等多种因素确定计税价格。根据税务总局规定,为加强评估工作管理,评估结果严禁对外公布。
赠与和买卖的房产评估方法和价格是相同的,您的房改房赠与业务可以在纳税申报后,由税务工作人员通过评估系统确定交易的计税依据。如有其它涉地税问题,可拨打12366免费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来信!谢谢您对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地税直属局
201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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