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市政府领导:你们好!我注意到长沙市口腔医院已将六个单病种列入医保范围,但是“种植牙”病种未列入医保。而大多数年龄大的人都需要“种植牙”,但是价格高,一颗就要7000元以上。致使大多数人望“价”生畏而不种植,严重的影响了生活质量。建议领导考虑能否将“种植牙”列入医保范围,以减轻患者的负担。谢谢!
您好,长沙市的口腔门诊单病种自2011年11月开展以来,经过近四年的探索,从当初试行的三个病种,到如今已放开到六个口腔门诊项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确实也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对于新的口腔门诊疾病项目的探索我们也在一直进行,但是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以下这些项目不能用医保进行报销:各种整容、矫形、生理缺陷、健美的手术、治疗处置、药品等费用以及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具体内容包括:美容性洁齿、镶牙、种植牙等。目前已经纳入医保范围的主要是补牙(用基本的材料)、拔牙以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而镶牙以及种植牙和牙齿美容的费用都没有纳入医保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