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上次写信(内容:我本人省内户口、名下有一套长沙房子、产权有三年、老公是长沙集体户口、现想换套大点房子、是否能买第二套房)得到您的回复,说以夫妻共同申请购房是可以买的,当时非常高兴、而今天,29号我的置业顾问告诉我、我不可以买房、被限购了、然后我又问置业顾问、我把我自己的户口和小孩的户口一起迁过来落户在我第一套房子上面、又被告知不可以、说23号后迁过来的也只能买一套、不能买第二套。现在、我就想问、我到底有资格买二套房么?
朵拉朵: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再次咨询923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告知像您这种情况,虽然丈夫是集体户口,但是已婚已组建家庭(并非集体户个人),因此属于长沙户籍家庭,按照政策规定,长沙户籍家庭首套房满3年的,可以夫妻家庭名义再购一套。您表示已知晓。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