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想向您反映选调公务员的子女就学问题。我是一名今年3月通过公开考试选调至市直单位工作的一名公务员,我的妻子现在邵阳工作,我的户口也在邵阳,我的儿子现在邵阳读2年级,由于工资待遇低,不能在长沙购房,现租住在芙蓉区袁家岭附近。为了将儿子转学到长沙读书,我咨询了芙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教育局答复我,根据长教通〔2012〕150 号文件精神(第八条: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需中途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学生学籍证明,到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我的儿子不能够在长沙读书。就是因为我的老婆没有在长沙工作,没有在长沙的房子,我的儿子就不能到长沙读书!这样一是违背教育公平的精神,二是对我们这些愿意为长沙奉献青春、智慧、汗水的年轻人是一种打击,我们已经两地分居了,现在连儿子到身边读书也是一个问题了。恳请市长予以关心!
家长:
您好!
一、您小孩因户口没在长沙,根据政策,请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您小孩入学如有特殊原因,请与芙蓉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处理。联系电话:8468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