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08年大专毕业将户口迁回原籍后户口性质由原来的农村户口变成了非农户口,请问,我要将户口性质改成农村户口要怎么处理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现有政策关于学生毕业回原籍的相关政策如下: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如果已经落成了非农业户口的话是不可以在原有的户口性质上进行变更,您如果结婚以后配偶是农业户口的话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落户。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