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王振文是在上零点班的途中受伤了,我爸爸在长沙市卷烟厂做保安,签的合同是与长沙市雨花区天华搬运服务队签的,事发当时就告知了天华搬运队,在后面几天都提到了工伤问题,但是天华搬运队开始以交通事故不能评定为工伤之由推脱,后面几天又以递交上面过了时限为由推脱,但是后面我们咨询了别人只要是上班途中不是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算工伤,说起时效好像公司在一个月之类都可以。公司里从出事就知道事故的发生,却推辞一直没有帮我们家属上报。今天8月27日我父亲再次去往天华搬运队,对方却要求我父亲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这不是明显欺负我们不懂法吗。所以现在请求帮助。我们家庭本来就困难重重,现在手术费用我们家筹集了1万5千多,我们家生活费我爸爸后期康复的营养等等都成了很大的问题。希望有关领导能够帮助我们家。谢谢。
惠梓:
您好,您的来信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伤认定的申请有两种方式,第一、事故发生30天内,由用人单位向申请参保地所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第二、如果用人单位未提起,一年之内,参保人或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参保单位所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起。针对您父亲现在的情况,您尽快以参保人近亲属的身份向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提起工伤认定。提起工伤保险,应该准备如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包括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因我局无工伤认定的职能,建议您在提出申请前,电话咨询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联系电话:0731-84907926
感谢您对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心和支持。
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