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远嫁到上海的长沙妹纸,2012年5月办的结婚证,第一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6月12号,2013年4月生的小宝宝,如今第二个宝宝在肚子里面已经快4个月,为了响应国家生第二胎的政策,要在上海办理二孩审批,需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我打了无数次浏正街办事处的电话,我委托我60多岁的妈妈跑了很多次,多次问过需要什么证件,浏正街办事处的人电话告知我,需要我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我的4张本人照片,委托我妈妈来办理就行了 ,我来回邮寄了3次,到今天,既然又需要什么承若书,我问我在上海 可以不可以传真给他们,他们还说不可以,我想问下,办事处到底是为人民办事,解决问题还是为难别人,制造问题的地方。办个东西,来来回回,邮寄的费用,都可以买张车票坐火车回去办理了!这是为人民服务么?
定王台街道领导非常重视,要求计生办对相关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2015年5月12日下午,定王台街道计生办接到浏正街社区计生专干来电称:户口所在地为长沙市芙蓉区浏正街136号的已孕妇女谢某某,由其母亲代理,需在本辖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用于在婚嫁地上海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谢某某早年因婚嫁计生关系已移交上海,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无相关数据,对象母亲带到社区的资料中因无孕检单,不符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系统办理初审条件。街道计生办即时回复浏正街社区计生专干,根据省卫计委方便群众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之要求,告知对象母亲:除现在所能提供的资料外,另需提供由本人签名的《申办承诺书》即可办理。街道计生办随后与对象进行了良好沟通,当事人对此无异议,并对办理程序表示理解。
2015年5月15日下午,定王台街道计生办在收到对象母亲带来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照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和对象签名的《申办承诺书》后,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对象母亲带走。
收到信件之后,街道计生办再次与对象进行了联系,对象就因办证程序不清、与社区计生专干的沟通不到位就直接向市长信箱进行投诉的行为深表遗憾,表示愿意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解释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