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您好!
我是一个热心市民,我发现今年上半年长沙市城管局对全市部分主干道的各类占道亭棚进行了集中清理和退出,使清理路段的道路宽敞了,市容提升了,城市面貌改善了。但由于执行标准的不统一,清理范围的不全面,管理手段的滞后,造成全市的占道亭棚还存在一些问题。
1、韶山路沿线(八一路口--湘府路口)执行的标准不统一。二环线以内的亭棚全部清理,不再发放临时占道证,二环线以外的亭棚不占人行道,可以发放临时占道证,目前韶山路二环线以外还存在5个亭棚(天心区2个、雨花区3个)。据了解,前期韶山路沿线执行的是一个标准,各区都按要求执行到位,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期执行的标准不统一。
2、由于对部分主干道的占道亭棚进行了清理,造成已清理路段的部分亭棚将亭子移到其它未清理的主干道上,形成部分区域亭棚密集,分布不合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3、社区民政信息亭应该是设置在居民社区内,而不是设置在主次干道上。但所有设置在主次干道上的信息亭都办理了临时占道许可证。
4、缺乏对各类占道亭棚的有效管理,对亭棚的设置区域和规范管理仅停留在是否办证,只要办了证就无人问津。
针对以上情况,我想就长沙市的各类占道亭棚管理提几点不成熟的想法和建议,希望能够对城市管理者提供一点帮助。
1、由规划部门根据各种亭棚的功能和实际需要合理规划亭棚设置的区域和地点,改变目前亭棚随意摆放的乱象。
2、对全市的主干道、车站、广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必须禁止摆放各类占道亭棚。
3、规范行政审批,禁止摆放的道路和区域必须要统一标准和要求。
4、要制定合理可行的退出和清理计划,要将目前主次干道上亭棚扎堆的现象逐步向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引导和转移,同时出台每年退出和清理的比例,减少主次干道占道亭棚的数量。
5、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各类无证亭棚必须依法查处和清理。
张先生市民:
您好!
您在网络问政发来的关于《长沙的各类占道亭棚何时才能规范管理》的信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2016年11月以来,结合城区10条主次干道“六位一体”综合提质改造建设,我局出台了《长沙市城区人行道清障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长城管委〔2016〕10号),组织各区对城区道路上各类“城市家具”如各类亭棚、箱柜、标牌杆线、隔离墩柱等占道设施进行了清理整治,达到“还路于民”的目的。2017年5月,为进一步加大人行道清障整治工作力度,市城管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主次干道亭棚、围挡整治工作的通知》,结合2016年10条道路和2017年5条道路综合提质改造建设和“五乱整治”工作,将二环线以内15条主次干道周边50米范围内经营性亭棚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全市原有邮政报刊亭386处、民政信息亭152处中,纳入整治范围的邮政报刊亭105处、民政信息亭56处,目前已完成清理整治140处。
目前,我局对于城区15条主次干道的各类经营性亭棚的要求是:位于二环线以内的,全部要退出主次干道周边50米范围;位于二环线以外的,退出人行道。对于摆放位置符合标准的,由亭棚管理单位统一申请,区城管部门核发临时占道许可证。
考虑我市很多报刊亭承担了解决亭主就业和生活的功能,亭主对清理整治工作有很大的抵触情绪。下一步,我们将督促亭棚管理单位和区城管执法部门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新建道路和对道路进行提质改造过程中,将联合规划、住建部门结合道路两厢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占道设施位置,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明确在市区范围内不得新增各类亭棚,已有的亭棚将逐步退出,对于无证亭棚严格进行查处。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在执法局
2017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