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你好!
我是一名垂钓爱好者,早几天去烈士公园年嘉湖垂钓,被没收钓具!现有几点意见向您咨询一下:1、烈士公园本是严禁钓鱼的,但是很多钓友周末不方便出远门垂钓,在家无聊,出来公园垂钓休闲下 可以酌情考虑不需要没收其工具。因为他们不是用网、电、毒来实施大规模的偷鱼行为(一根台钓杆子坐那里钓一天比不上那些鱼贩子下网搞半小时)。2、能否实行论杆收费垂钓。或者办理会员卡 多少钱一年。3、把某个地方划为收费垂钓区,中间用铁丝网隔开 所收费用用来购买鱼苗投放。钓上来的鱼除四大家鱼不能带走,其他游鱼子 鲫鱼。。。可以带走。4、年嘉湖如果真正全面禁止垂钓,鱼类繁殖过多,鱼群太密集。夏天来了 水内缺氧严重 鱼类会大量死亡。那年嘉湖将变成一滩死水 臭水
以上纯属个人愚见 望百忙之中抽空给个答复 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4月20日在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年嘉湖垂钓被没收钓具一事”的来信收悉。我们对您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视,也能理解一名垂钓爱好者的心情和想法,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禁止垂钓是配合年嘉湖蓝藻治理的需要。湖南烈士公园为配合修建年嘉湖隧道实施干湖,干湖后所补充的水源引自浏阳河。由于浏阳河水含蓝藻,加上干湖使湖内生态被破坏,曾一度爆发蓝藻。经过几年的连续治理,现湖内蓝藻已得到基本控制。为避免湖水富营养化,造成蓝藻再次爆发,公园根据治理要求投放一定数量白鲢用于蓝藻治理,且不向湖内投放任何鱼食。其次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湖南烈士公园游园环境管理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公园内秩序管理,营造良好的游园环境,树立文明窗口形象。湖南烈士公园于2013年4月9日在醒目位置对外张贴了《关于综合整治园区经营秩序的通告》,其中第五条就明确规定:严禁在湖边钓(网、电)鱼,对违反规定者没收捕鱼工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