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日前,我写了一封信,得到了交警部门的答复,这种答复是在我意料之中的,为难了那些具体办事的同志。但我还是要指出来,这种答复大道理讲得太多,有点答非所问之嫌。
就说第一个问题:我问的是岳华路为什么不能停车?依据是什么?出发点是什么?两边车流量有多大?如两边规划停车位,对交通畅通影响度有多大?大概这种意思交警部门都看得懂。但你们的答复是“长沙已经步入百万机动车城市。道路禁停就是为了还路于行,各行其道。停车场建设属于市政问题,我们也会将您所提意见转至政府相关部门,目前长沙市政府也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市政建设,加快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我问的不是停车场问题。请问在岳华路,一直延伸到附三,还路于行,行的压力现在有多大,即使将来车流量大了,再来禁停又何尝不行。正因为长沙已经步入百万机动车城市,就要更要地规划、合理地安排停车位问题,而不是在像岳华路这种两边比较畅通、车流量很小的地方,简单地规定不能停车。这种做法和答复都是没有说服力的,反正老百姓是不会买账的。
第二个问题我不说了。我只希望我们的政府部门接到老百姓地呼吁以后,或者再回复来百姓的诉求时,不要八股式地先讲一大堆你们所做的巨大工作,或者一大堆道理。老百姓只关心实际效果。比如道路停车的问题,五一路两旁不让停,谁都能理解和支持,但岳华路不能停,是谁都不能理解和支持,那些大道理是能以服人的。
以下是我的问题和你们的回答,顺便复制一下,放在这里,你们可以对照一下这种回答是否会让百姓满意。我理解,现在的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府建设也好,包括你们就某些问题的答复,关键问题不在答,而在做,做是前提和基础,但是通过“答”可以倒逼“做”,只有“做”才能很好的“答”。可以这样讲,一方面,做不好也答不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工作本身不过硬,也没有办法答好。另一方面,做不好也不好答。不会答、不敢答、不能答,根本原因是什么,就是我们自身没有底气,事情没有做好,情况没有弄明,没有办法去“答”。我们看到的很多政府信息公开,之所以欲说还羞、遮遮掩掩,不是不会说,而是没做好、不好说。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老百姓向政府部门提问题,也是为难你们这些具体做答复的人啊。所以这次再问,你们觉得难以回复,或觉得是不可理喻,可以不再答复和解释。
此致,敬礼。
敬礼
原问题如下:
我就交警部门应如何积极履职, 提几点意见和建议,希望有所回音,并在您的督促下有所改进。
1、关于停车的问题。一条道路两边能不能停车,如何规划停车位,不知道交警部门的依据是什么?最大的出发点是什么?在作出决定前,交警部门是否对这条道路每个时段的车流量做过蹲点计算,有个科学分析,还是拍脑袋,这里不能停,那里不能停。我举个例子,比如河西的岳华路,一条很宽的路,两旁都有小区、有门面,车流量不是很多,从以人为本、以两旁的商铺为本的角度出发,完全可以规划一些停车位,既不影响交通,也不会影响多少所谓的形象,还会很大程度地方便两边的居民、方便两边的商铺,可交警偏偏不让停,还锁车,而且早上七点半还在锁,我真怀疑交警的出发点是什么,有可能是哪个商铺没有与交警搞好关系、搞好协调,有人这样怀疑,我是相信的。不然的话,这样一条路,两边不让停车,有一万个理由,也不能忽视老百姓的需求啊,因为你们是人民交警啊。请给予解释和答复。
2、关于治理电动车的问题。讲这个问题之前,我还是要说,请交警部门不要老是说这难那难,难管理,难治理,我只要你们扪心自问一下,你们是否坚持以一种十分专业的精神、本着为民服务的意识在做工作。我经常看到你们在治理,拖着一车又一车的违章电动车,往你们交警部门一放,大老爷一样等着车主来接受处罚、领回车辆。试想,这种简单的治理方式,你们对效果进行过评估吗?你们有否考虑过电动车主对你们这种方式的满意度?他们下次还会不会再犯?假如我是交警,我会这样做:我会搜集很多很多因电动车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编辑成视屏和光碟,制作成学习宣传片,把这些触目惊心的镜头整理好,只要发现违章的电动车,我不拖你车,不罚你款,就请你先把电动车留下,到我的培训课堂去看一个小时,我还为你准备好茶水,也不一定就要你去,你有时间了你去,24小时放映,看了以后凭回条,我把电动车给你送回来,或者电话通知你来领取,手续非常简单,就凭受教育的条子就可以。交警同志,你觉得这种方式可行吗?我觉得可以,一是受罚者他会记忆深刻,至少一个月他不敢违章了,他怕死啊。二是受罚者不会怪交警,你们是为他好啊,不罚他钱,免费为他培训,领取车辆也很方便。三是交警部门为民服务的形象也会好很多啊。
还有很多,比如红绿灯的设置,比如有重大活动交警成群,没有活动路上很难看到交警等等,老百姓都是有意见的,请不要视而不见。等待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收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我支队非常重视。现就你提出的几点,答复如下:
第一点:长沙已经步入百万机动车城市。道路禁停就是为了“还路于行,各行其道”。长沙交警将原设在非机动车道的车位还于非机动车道行走,减少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抢道,从而更好地实现各行其道。与此同时,各行其道也能更好地减少和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停车场建设属于市政问题,我们也会将您所提意见转至政府相关部门,目前长沙市政府也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市政建设,加快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第二点:1、很感谢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面宣传,是我们正在加大和思考的问题。目前,我们各大队也正在逐步加大交通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政府机关、进乡村等活动。您也可以通过:长沙交警网站、官方微博(新浪http://weibo.com/csjjzd、腾讯http://e.t.qq.com/csjjzd)等加以关注。2、关于电动车查处问题。我们查处的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无牌无证的电动车,但凡符合国家标准在公布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长沙交警车管分所均免费提供上牌手续。3、关于宣传教育问题。您的建议很好,我们目前在各大驾校和驾考中心已经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视频教育。在驾考中心,每天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电视片,目的也是警示作为机动车驾驶员,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今后,我们也将拓展宣传领域,将交通安全向更宽更广的面铺开,让更多的人接受教育,引起重视。4、关于自愿接受教育的方式。您的这一建议,设想和初衷是美好的。我们也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自觉接受安全教育,自愿遵守交通法规。我们也真心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这样宽大的五一大道就真的不需要中间护栏了。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第一:关于停车的问题。目前长沙实行43条道路禁停,主要就是“还路于行”。现在长沙机动车已达120万辆,如果不将非机动车道还路于行,随意做为停车场占道停车,机动车主停车方便,但非机动车就会因为停车占道,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抢道,这样只会增加事故发生,只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更大的影响。所以各行其道,“还路于行”是必须要做的。
第二:关于治理电动车的问题。目前,我们查处的是超标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体目录在长沙交警官方网站车管专栏有公布),长沙交警车管分所均提供免费上牌手续。
第三:您所提制作学习宣传片的建议很好。其实长沙交警在驾校、驾考中心、车管所等窗口单位均在播放一些事故警示片。现在凡参加科目三考试的学员,都必须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其目的也就是让准驾驶员们能够多进行交位思考,从而加强道路交通法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