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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国安违反劳动合同法

2018-4-10 5:18:25发布43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
您 好!
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是长沙广电集团下从事有线电视传输的国有企业,在数字电视转换以来,长沙国安网络一直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违法对长沙国安网络的维修员安排工作。
1.长沙国安一直未按照劳动合同法发放加班工资,国家规定节假期间双倍、三倍工资,从未发放过。规定维修员工作一个月只有4天假,其余都无假,包括五一、国庆,春节三天(不包括除夕),对于工作的 特殊性,很理解,可是维修员工资,就是在每月基础上补偿400元,而公司规定我们工作时间是 从早上8点30到晚上21点。工作期间超过12个小时。我们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定时工作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长沙国安网络还一直以什么特别防护期、国家大型活动期间为要求,取消一个月4天的休息时间,并且无加班工资。所以维修员在长沙国安一个月基本只有一两天假。
2.国安公司违法使用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维修员属于不定时工作制,无迟到和早退,长沙国安网络对于迟到一直以来都有考核,并按照规定罚款。在2008年3月1日公司就下文规定(周沙军经理签发),维修员工作从早上8点半到晚上21点。
3、违法增加工作量。维修员按劳动合同是做属于区域维修工作,从2010年起,增加了超额的付费节目任务,任务非常重,2011年基本上每个维修员就有12万的任务,在未完成付费节目任务时不发全部工资(即900元绩效工资),并按照说欠任务完成量交纳罚款。国安网络南片站有 一维修员差6000多,那么就要求以自己购买付费节目的名义缴纳6000多元人民币,差不多是那维修员两个半月的工资,否则就以各种理由辞退该员工。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让维修员无法生存。
尊敬的张市长,工作是老百姓的生存来源,合理的休息是 老百姓的健康保证,请您为我们国企员工做主,这样的 做法,比晚清政府还黑啊!
你好!你的来信经台领导批示,已转给网络公司认真处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已介入,台领导和台信访办会一直关注此事。具体内容公司领导会与你协商。
台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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