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捞刀河高岭村村民.于2006年60号令以楚家湖水利拆迁,.2010年村里有开会就要卖了村民的生活用地来还村里的债.我们60号拆的全不同意.后来又说是用来租出三到五年,当时我们也反对.
时至今日生活用地一直没有分下来.后来村里却要动工了,才发现村里不通过百姓已经卖了一部分,还有一半就用来当时承包我们置小区的苏国民.
今年6月5号村委会干部利用职权搞整体建房,将楚家湖工农垸水利综合治理项目重建安置.生产生活用地进行倒卖.倒买,利用原来建安置房的欠帐务为名.亏欠帐目不公开数目,利益为实.不顾拆迁人民群众后一代的生存,不办理改变生产生活地的相关手续,进行非法占用地获利目的.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一起严重非法占地,侵犯村民拆迁留用地权力案件.更为恶劣的是村委会.特请了社会流子20多人作打手等手段.来恐吓对村非法占地行为不满的村民,严重影响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稳定.完全是与党中央政策方针背道而驰,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定会为我们主持公道,全体村民急切的盼望你们能尽快采取措施制止,高岭村违法行为.为维护村同的合法权益.维也纳当地安定团结.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市民朋友您来信中所提到的“生活用地”实为高岭村生产用地。为解决因60号令项目拆迁重建安置资金缺口及村级运行经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1年5月,高岭村经支村两委认真研究、商议,提交支部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表决通过,除预留1000㎡地皮作为高岭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外,将向家湾安置小区以北、兴联东路以南地段约18亩生产发展留用地使用权向本村村民转让作商贸楼建设,转让款项全部用于偿还重建安置房建设工程款项。该处置方案已上报开福区人民政府、捞刀河镇人民政府,处置过程手续完善、程序合法。同时,该商贸楼建设严格按照程序由高岭村委会报建,规划、人防、消防、环保等设计均符合报建要求。
最后,感谢市民朋友您的宝贵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