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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拆迁

2017-11-23 11:00:14发布76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上次向您反映的长湘高速公路拆迁问题,我又多次找长湘公司请求处理。长湘公司到我家进了察看,并进行了测量,公路距我家13米多,现在正在修的路基(路面还没开始建设)与我家二楼的地面平齐,长湘公司的答复是不拆迁。象这种情况,距离高速公路如此近,又如此高的路面,严重影响了我一家人的生产和生活,为什么我请求的拆迁问题却不能解决呢?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一、基本情况:王学文同志房屋位于长湘高速公路k153+350右侧。房屋为二层砖混结构。子女均已成家另有住房,王学文两夫妻目前住其长子家。
二、经实测,王学文家房屋左侧外突部分与高速公路红线外缘的距离为10米,主屋与高速公路红线距离为26.2米,相对来说,其房屋与高速公路的距离较远,尤其是与行车道较远。而且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在安全和环保方面都将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所要求的条件。
三、经调查组实地考证,王学文家房屋周边是较为平坦的林地,周围还有其他住户,不存在王学文家房屋深陷包围中,不能居住的问题,而且,王学文房屋右前方村道可连接到高速公路k153+360通道,出行非常方便,且房屋左侧有水池可以取水,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生活。
四、业主认为高速公路沿线红线外房屋拆迁的,应符合两个基本原则即一是高速公路建成后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二是红线外房屋严重影响施工的。综合该户房屋情况,业主意见为不符合拆迁条件,不予拆迁。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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